002307股票(002305股票)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时刻一年半,A股在线百亿级上市公司地产重组。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 202号泛悦中心B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薛志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5,418,42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5.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05,631,18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0.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9,787,2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9,787,23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60%。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选举宁晁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785,418,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华、王茁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下午16:00在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 202号泛悦中心B座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薛志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涂晓莉,女,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会计,北京中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国水电建设集团中环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产权部总经理兼资金管理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产权部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一剂猛药,令南国置业6月22日的股价一飞冲天,当天南国置业“一字涨停”,封板上排队的买单竟有逾60万手等待。
联系方式:1571711****
梁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梁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联系电话:027-83988055
地产重组再现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许晓明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许晓明于2019年5月至11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南国置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86,710,700股,占南国置业总股本的5.00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许晓明持有南国置业无限售流通股266,093,568股,占南国置业总股本的15.3437%。本次权益变动后,许晓明持有南国置业无限售流通股179,382,868股,占南国置业总股本的10.3437%。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许晓明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的情况。
2、许晓明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许晓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解决个人资金需求。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南国置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南国置业的股份比例为10.343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南国置业无限售流通股266,093,568股,占南国置业总股本的15.343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南国置业无限售流通股179,382,868股,占南国置业总股本的10.3437%。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许晓明于2019年5月至11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南国置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86,710,700股,占南国置业总股本的5.0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南国置业无限售流通股179,382,868股,占南国置业总股本的10.343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对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等问题的说明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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