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交割日是每月几号(股指是怎么交割)
2017年股指期货交割日效应将会发生在哪些时间段里?2016年9月份即将过去,不少股民已经关心着鸡年每月股指期货交割日时间。在此,老钱庄小编整理了2017年每月股指期货交割日效应日期如下:
股指交割日时间
2017年每月股指期货交割日明细 | ||
股指期货交割月份 | 股指期货合约 | 交割日期 |
1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1 | 2017/1/20 |
2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2 | 2017/2/17 |
3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3 | 2017/3/17 |
4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4 | 2017/4/21 |
5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5 | 2017/5/19 |
6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6 | 2017/6/16 |
7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7 | 2017/7/21 |
8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8 | 2017/8/18 |
9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9 | 2017/9/15 |
10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10 | 2017/10/20 |
11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11 | 2017/11/17 |
12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12 | 2017/12/15 |
2016年每月股指期货交割日明细 | ||
股指期货交割月份 | 股指期货合约 | 交割日期 |
1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1 | 2016/1/15 |
2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2 | 2016/2/19 |
3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3 | 2016/3/18 |
4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4 | 2016/4/15 |
5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5 | 2016/5/20 |
6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6 | 2016/6/17 |
7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7 | 2016/7/15 |
8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8 | 2016/8/19 |
9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09 | 2016/9/16 |
10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10 | 2016/10/21 |
11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11 | 2016/11/18 |
12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612 | 2016/12/16 |
2015年每月股指期货交割日明细 | ||
股指期货交割月份 | 股指期货合约 | 交割日期 |
1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501 | 2015/1/16 |
2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502 | 2015/2/20 |
3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503 | 2015/3/20 |
4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504 | 2015/4/17 |
5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505 | 2015/5/15 |
6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506 | 2015/6/29 |
7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507 | 2015/7/17 |
8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508 | 2015/8/21 |
9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509 | 2015/9/18 |
10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510 | 2015/10/16 |
11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511 | 2015/11/20 |
12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512 | 2015/12/18 |
2014年每月股指期货交割日明细 | ||
1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401 | 2014/1/17 |
2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402 | 2014/2/21 |
3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403 | 2014/3/21 |
4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404 | 2014/4/18 |
5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405 | 2014/5/16 |
6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406 | 2014/6/20 |
7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407 | 2014/7/18 |
8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408 | 2014/8/15 |
9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409 | 2014/9/19 |
10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410 | 2014/10/17 |
11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411 | 2014/11/21 |
12月份股指期货合约 | IF1412 | 2014/12/19 |
原来,股指交割日具体而言就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是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扩展为沪深300期指同时挂牌。其实,买卖股指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在股指期货交易及交割地点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买卖期指的合约。这个合约都有约定的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履行合约的日子,一般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
约定的最后履约时间到了,买卖双方必须平仓(解除合约)或交割(现金结算)。 股指期货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股指期货交割的日期。在交易中,个人投资者无权将持仓保持到最后交割日,若不自行平仓,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中报业绩同比增长超过50%或者下降超过50%,或者净利润为负,或者净利润扭亏为盈的沪深主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发布中报业绩预告。
这两天断贷事件发酵,空方借机先砸银行,再砸地产。昨儿10余家券商在最后期限发布业绩,被空头用来顺势砸盘。好好端的走势浪型,生生被股指期货空方砸得乱七八糟。
这也是为啥这两天创业板大涨,主板死磨底的原因。
哎,市场总是对的,以后必须多多多的考虑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两个交割日的影响了!
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 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五,价格为周五下午1点至3点的算术平均值 ,标的物包括: IF: 沪深300指数 IH:上证50 IC:中证500
股票期权交割日在每个月的第四个星期三,与A股市场相对应的股票期权有:50ETF期权、个股期权
交割日这几天,上证指数会围绕着锚定点位上下震荡波动,以最大限度的保证最终能达到预定点位附近。本来昨天大盘已经到支撑位,回踩基本都完成了,今天硬是被砸下来个新低,又要重复1浪升2浪反的走势,这样今天上涨也涨不了太高,符合主力控盘的目的。
股民们咋办?熬过今天就好了。大方向创业板已经明确地指出了,不用担心大跌,有仓位的建议继续低吸!看看技术指标,60分钟KD、RSI都已经背离,MACD红蓝柱也出现了背离,下周必将爆发!
股指期权和股指期货同为股权类的两项基础性衍生工具,二者间两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是风险管理的两块基石,共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场内市场风险管理体系。股指期权与股指期货在权利和义务上的本质区别,决定了它们在产品与制度设计上的较多不同之处。其中主要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交易对象不同
股指期货交易的是一份期货合约,即直接交易指数的远期点位。因而,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期货合约的初始价值为零,买卖双方都不必向对方支付费用。若期货合约持有至到期,则以当初成交的指数点位进行交割。
股指期权并不直接交易指数点位,而是先固定远期用于交割的指数点位,进而交易这份合约的即期价值(即权利金)。因而,股指期权合约本身具有价值,买方在开仓时必须支付权利金,而卖方则在出售一份权利的同时,收到权利金。若期权合约持有至到期,则按执行价格进行交割。
交易方向不同
一般来说,股指期货的交易者只可选择多头和空头两种交易方向。而股指期权合约则分为两种类型:看涨期权(Call Option)。是指买方在未来按规定的价格买入标的资产的权利。如果投资者看涨标的价格,可以购买看涨期权。当标的价格高于行权价格时,买方获益,而且价格越高,获利越多。看跌期权(Put Option)。是指买方在未来按规定的价格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如果投资者看跌标的价格,可以购买看跌期权。当标的价格低于行权价格时,买方获益,而且价格越低,获利越多。
因此,对于股指期货而言,投资者看涨则选择多头,看跌则选择空头;而对于股指期权来说,投资者看涨可以选择看涨期权多头或看跌期权空头,看跌则可以选择看涨期权空头或看跌期权多头。
产品系列不同
股指期货交易的是远期指数,对于某一到期月份,股指期货一般只有一个合约可供交易。因此,股指期货产品一般只有多个不同到期月份的合约,挂牌合约数量较少。然而,股指期权却有执行价格的差异,在同一到期月份,股指期权会存在多个具有不同执行价格的合约可供交易。加上不同的合约到期月份,以及买权和卖权两类合约类型的区别,最终便会产生数倍于期货合约数量的期权合约,因此一般挂牌合约数量较多。例如,在8月19日,沪深300股指期货只有4个合约同时交易,但是沪深300股指期权会有300多个合约同时交易。
保证金收取方式与模式不同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需要向交易所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为到期履约做担保。而在股指期权交易中,由于期权买方已付出了保证金从而免除了义务,因此无需交纳保证金,但对于卖方而言,为了保证当买方选择行权而卖方必须被动履约时能有足够的资金准备,卖方必须交纳保证金。
此外,股指期货与股指期权的保证金模式也有明显区别。在期货合约中,交易保证金由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来决定。在持仓不变的情况下,随着标的资产价格的变化,所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也将等比例变化。但在股指期权交易中,保证金必须考虑合约价值与虚值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不能用简单的线性关系来表达。
盈亏结算方式不同
一般来说,股指期货的买卖双方在建立头寸后,其盈亏需要每日结算与划转。但对于股指期权,从各个交易所的交易惯例来看,买卖双方在交易以后,其盈亏并不需要每日结算与划转,而是待平仓交易或者合约到期交割时再一次性结算,该特点与股票交易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当然,对于需要承担履约义务的卖方来说,虽然盈亏不需划转,但其股指期权头寸的浮动盈亏将通过保证金冻结的形式来体现。
执行环节不同
股指期货合约的执行环节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对于股指期货而言,由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因而在到期日交易结束后的所有股指期货未平仓合约均必须参与交割,并根据交割结算价完成买卖双方的盈亏划转。
但股指期权则与之有所区别,由于股指期权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对等,期权的买方拥有在到期日选择是否对其未平仓头寸提出行权要求并进入交割环节的权利,即当交割对买方有利时,买方将会选择行权并进入交割环节。反之,当交割对买方不利时,买方将会放弃行权。因此,在期权到期时,对于虚值期权、平值期权以及实值额小于或者等于交割手续费的实值期权来说,由于进入交割环节将会对期权的买方造成不利影响,故这几类期权一般均不会进行交割,只有实值额大于交割手续费的实值期权才有可能进入交割环节。也就是说,在股指期权合约到期时,仅有一部分实值期权会被执行并进入最终的交割环节,按照执行价格与交割结算价的差价进行现金结算。 (作者单位:永安期货)
本文源自期货日报
在国际市场上,所有股指期货的到期交割均采用现金交割方式。近来也有关心期指的人士建议,股指期货能否采用实物交割。笔者认为,股指期货按照指数权重实物交割成份股票的成本太高,实际操作并不可行,甚至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从事期货交易的投资者,无论是多头持仓,还是空头持仓,如果在最后交易日前不进行反向平仓操作,则未平仓头寸必须进行交割。期货的交割方式一般可分成两类:实物交割与现金交割。商品期货大多采用实物交割,股指期货则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
股指期货所谓的现金交割方式,是指在现金交割方式下,每一未平仓合约将于到期日结算时得以自动平仓,也就是说,在合约的到期日,空方无需交付股票组合,多方也无需交付合约总价值的资金,只是根据交割结算价计算双方的盈亏金额,通过将盈亏直接在盈利方和亏损方的保证金账户之间划转的方式来了结交易。
采用现金交割而不是实物交割的原因在于,股指期货按照指数权重实物交割成份股票的成本太高,例如沪深300股指期货,其标的物是300只股票,要凑齐那么多股票进行交割,在实际操作并不可行,会严重影响市场效率。即便是采用300ETF作为实物,那也会因为ETF的跟踪误差,带来交割双方的无法匹配。更重要的是,采用现金交割,也能很好的防范杜绝“逼仓”风险,保证了交割时的公平公正。因此股指期货交割采取按照现货指数的水平进行现金结算,是保障期货价格向现货价格强制收敛的重要一环。
股指期货现金交割结算价的确定规则是保证交割平稳运行的核心因素,从实践来看,我国的沪深300股指期货目前采用现货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作为交割结算价,保证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充分收敛,有效防范了跨市场操纵的风险。我国股指期货市场诞生5年多来,共顺利实现63次交割。从63次交割情况来看,一是到期日价格收敛良好,价差大体在1个点之内,没有出现上串下跳、大幅跑偏的现象;二是交割量较小,平均仅2000多手,最多也只有8000多手;三是市场正常运行根本没有受影响,63个交割日中,股市上涨37次、下跌26次,不存在“逢交割日必跌”的规律。
总的来说,股指期货的现金交割方式是国际通行惯例,在我国的实践也“顺风顺水”,改成实物交割没有可行性,实在是属于多此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