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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区发展(天津自贸区政策解读)

2023-06-16 17:33分类:ROC 阅读:

4月21日,天津自贸试验区迎来五周年。5年来,作为国家第二批自贸区和北方首个自贸区,天津自贸区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肩负起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重任,从“试验田”到“丰产田”,立足自主创新,突出天津特色,用一组组详实数据交出了亮丽的成绩单。

看数据:用1%创造10%

截至2019年底,天津自贸试验区内累计新登记超6.4万户,注册资本超2.17万亿元人民币。2019年,天津自贸试验区用占全市1%的面积创造了占全市10%的地区生产总值、46%的实际利用外资、1/2以上的对外投资和近1/3的外贸进出口额,成为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截至2019年底,天津自贸区试验区累计实施制度创新措施432项,向国务院和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上报试点成果和创新实践案例233项,向全国复制推广试点经验和实践案例27项,向天津市和相关区域复制推广经验案例328项。

2018年5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印发实施,截至目前,128项任务已完成123项,占总量的96%。经第三方机构评估,甄选出55项可复制推广创新成果,其中34项为全国首创,9项为全国领先,改革开放红利持续释放

点赞“京津冀”朋友圈

据介绍,天津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深改方案》等改革文件推出了70余项特色制度创新措施,目前与京津冀相关的任务已全部完成。同时,还制定实施了《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八项措施》、《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方案》等一系列重点文件,推出了一批联动发展重点项目。

京津冀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在全国率先实施,为全国通关一体化贡献经验。2019年进、出口通关时间分别下降至36.8和3.27小时,构建京津冀国际贸易大通道。累计70多家央企设立超过400家创新型金融企业,中交建、中铁建、北方车辆等一批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走出去”功能总部。国海海工、中车金租、中国兵器、中国电信等一批央企龙头项目落地,2019年落户北京项目超600个,新增市场主体中京津冀企业超过50%。充分发挥天津自贸试验区京津冀开放门户作用,推动在飞机维修、演艺经纪等领域的率先开放,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

下一步,天津自贸区还将积极打造“京津冀+一带一路”海外工程出口基地。率先落实国家关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扩大开放的工作部署,推进京津冀金融同城化。充分发挥自由贸易(FT)账户作用,更好地满足京津冀企业国际业务需求。

对外开放“加速度”

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新名片”,自贸试验区在引领中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历史进程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天津自贸试验区通过搭建陆海内外联动枢纽,培育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不断促进高质量发展,跑出对外开放“加速度”。

2020年前两月,天津海关已办理中欧班列货物通关手续53列、5724标箱,接近平均每天发运一班。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平均每年接待国际邮轮100多艘,是国际各大邮轮公司开辟亚洲线路的重点港口之一

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走出去”综合服务中心,支持中埃•泰达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建设,与仁川自由经济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津蒙国际物流园项目落地,建设海外工程出口基地,开展国内首台出口非洲盾构机保税维修业务……天津自贸试验区借助自身优势在国际合作上亮点突出。

深化改革“纵深”发展

五年来,天津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入探索、大胆尝试,在行政审批、投资贸易、金融开放等领域先行先试,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向纵深发展。

行政审批

截至2020年2月底,采用审批改备案方式共办理45件、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共办理108件、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共办理230件。持续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推进“无人审批超市”、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现环境影响评价“零审批”管理。

投资贸易便利化

截至2020年2月底,天津自贸试验区新增外资企业2707家,实际利用外资超100亿美元。全国首个海关区块链验证系统上线运行,促成全国13个海关实现进口租赁飞机跨关区监管。率先试运行“全国电子仓单系统”。设立对外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平台,3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核准改备案,办结缩短至1天。同时,还获批全国首个邮轮母港进境免税店。

金融开放

天津成为继上海、海南之后,第三个上线FT账户的地区。上线四个月,已开立900个FT账户,办理FT业务累计454.75亿元。积极打造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撑体系,“金改30条”国家准予实施政策全部落地。率先开展飞机离岸租赁对外债权登记业务和共享外债额度便利化两个试点。出台全国首个自贸试验区保税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和首个商业保理行业监管办法。截至2019年底,区内主体累计新开立本外币账户8.1万个;办理跨境收支2117.5亿美元;结售汇942.4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4111.3亿元人民币,占天津市的39.8%。

三大片区亮出“津”字招牌

天津自贸试验区三大片区发挥各自特点,亮出“津”字招牌,组成了天津自贸区独有的特色。

天津港东疆片区

截至目前,天津港东疆片区累计新登记各类航运、国际贸易、租赁等市场主体超过10000家。特别是融资租赁产业,形成了SPV租赁、保税租赁、离岸租赁、资产包租赁等独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各类租赁公司达到3300多家,其中商务部认定的外资租赁公司1100多家、SPV项目子公司有2005家,总注册资本5778.4亿元,租赁资产总额超万亿,飞机租赁规模占中国租赁飞机增量的80%以上,已经成为中国的飞机租赁中心和全球第二大飞机租赁聚集地。截止到2020年3月,东疆已经完成了1609架飞机,121台飞机发动机,194艘国际船舶,22座海工结构物租赁,飞机、船舶、海工设备租赁资产累计约945.52亿美元,跨境租赁业务占全国的80%以上。

 

空客A320总装线

 

天津机场片区

作为中国华北地区重要的航空货运中心,这里聚集的各类企业超过20000家,民用航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产业已形成优势。其中保税维修再制造产业链正在形成,2019年飞机保税维修货值累计达2.14亿美元;截至2019年底,累计落户60多个航空、船舶制造维修及培训机构等项目。

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

这里不仅实现了京津冀“一小时”交通圈,同时也聚集了2.2万户的各类市场主体,金融服务机构超过1400家,海河两岸各类商务楼宇面积超过450万平方米。大量优质商业保理企业落户于此,累计注册商业保理企业200余家,注册资本金超过300亿元,企业总资产超过750亿元,保理企业整体开业率达到40%以上。国资委管理的97家央企中,已有20家在此设立商业保理公司,约占全国央企背景保理公司的60%。

津云新闻记者 李泽亚

南航租赁日前在天津滨海新区的东疆综保区设立项目公司,顺利将一架原境外某飞机租赁公司拥有并租赁给南方航空使用的飞机资产包购买到东疆项目公司,将飞机资产从境外转移到东疆综保区。

东疆融资租赁局副局长时金凤介绍,整个过程中,东疆管委会和东疆海关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共同缔造的作用,全过程飞机无需实际进出境,仅用1天时间就完成了飞机退租出口到东疆、退运出境、重新报关进境等系列海关手续,为企业节省了可观的运营成本。

在天津滨海新区的东疆综保区,每一单飞机租赁业务的落地仅仅是服务的开始。针对租期内的管理、资产交易流转、退租飞机处置等产业中后端环节,东疆加快发展“租赁+买卖”“租赁+维修”“租赁+改装”等多种飞机资产处置模式。

截至2021年底,天津自贸试验区内各类租赁企业有4009家,注册资本6776.47亿元。2021年天津自贸试验区在全国率先挂牌建设联动创新示范基地,成功设立滨海高新区、中新生态城部分区域作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积极推动滨海新区实现“全域自贸”。

制度创新是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在以开放倒逼改革的发展进程中占据重要地位。挂牌以来,天津自贸试验区累计实施502项制度创新措施,累计向全国复制推广38项试点经验和实践案例,有效发挥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的引领作用。

得益于自贸政策溢出效应的持续显现,合源生物获得天津市第一张细胞药品生产许可证,高新区先进计算与关键软件(信创)、细胞生态海河实验室挂牌成立,中新生态城获批设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最新统计显示,2022年1月至2月,天津自贸试验区新设立企业1190家,其中外资企业18家;备案境外投资机构4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04亿美元,同比增长54.53%;税收收入(全口径)126.79亿元,同比基本持平。

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唐中赋介绍,天津自贸试验区在跨区域合作、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建立联动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随着华电集团、中国联通等一批央企项目落地,目前已累计承接非首都功能重点项目超4000个,注册资本近6000亿元。天津自贸试验区建立政务服务京津自贸区通办联动机制,以政务服务改革促进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目前已推出3批153项“同事同标”事项。京津两地市级政务服务中心通过采取互派人员、互设窗口方式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推出696个事项办理服务。 (经济日报记者 周 琳)

日前,我市制定《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同时,印发《关于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措施》,提出八项措施支持天津自贸区创新发展。

其中,支持天津自贸区创新发展的八项措施包括:

一、大力推动前沿技术和新兴产业创新孵化

二、推进更深层次的投资自由化改革

三、支持更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探索

四、打造国际产融合作示范区

五、提升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服务能级

六、建设京津冀协同开放的国际合作示范区

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

八、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是天津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自贸试验区创新升级的“自选动作”和“任务清单”。其中,涉及国家事权任务要按照企业需求分出轻重缓急,每年选取若干项,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或取得突破性进展;自主实施任务力争2020年底前落地实施。具体方案如下:

一、构筑开放合作的先进制造研发和现代服务产业体系

(一)率先推进飞机、船舶、汽车等先进制造业对外开放。

推动制造业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定自贸试验区先进制造业市场准入工作指引,推动外资准入前和准入后业务管理措施的紧密衔接,提高“负面清单”开放度、透明度和操作性。加快取消汽车制造行业外资股比及整车厂合资数量等限制,积极引进世界知名外资汽车企业建设研发中心、高端整车及配套项目、无人驾驶技术。取消飞机行业外资限制,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积极引进航空发动机总装、机载系统和关键零部件等外资项目,鼓励外资开展飞机整机维修和部附件维修业务。取消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等环节外资股比限制,支持外资发展邮轮等高端船舶制造、船舶设计研发等产业链高端环节,支持外资高端船舶装备、关键零部件项目落地。

(二)建设面向全球的高端维修制造基地。

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有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企业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无污染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积极探索开展以企业为单元的保税维修监管新模式。扩大企业自产产品维修、再制造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自产产品“售后”保税维修再制造业务。支持开展飞机拆解维修业务,搭建二手飞机、二手航材及飞机零部件交易流转平台。争取适航取证便利化措施。积极争取允许符合条件的维修企业的维修工具在保税状态下“二线出区”用于现场客户支援,研究制定规范化监管流程。

(三)加快扩大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

争取进一步扩大外资增值电信政策实施范围,放开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限制。鼓励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娱乐场所。争取开展通用航空服务(FBO)企业外资开放试点。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国际船舶运输、船舶管理企业。支持外商独资企业投资并从事国际海运货物装卸、集装箱站场和堆场业务。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申请条件,申请前一年外国投资者资产总额降为不低于两亿美元,取消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数量要求。开展内地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联营。取消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外籍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求,取消外商投资工程设计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工程设计业绩的要求。支持外国知名学校、教育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非义务教育类)。争取进一步放宽或取消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认证机构的投资方条件限制,支持外资直接入股既有内资人才中介机构。允许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外资资产管理公司、外资租赁公司等外商投资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区内商业地产购置及租赁业务,支持使用外币结算。

(四)积极推进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争取对国外已依法批准上市但未获得我国注册批准的药品进口注册申请,可按照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的要求,申请实行特殊审批。争取对医疗机构临床急需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由市人民政府实施进口批准,在自贸试验区内指定医疗机构使用。推动港澳服务提供者和台湾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独资医疗机构,争取开放外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外资独资医疗机构,鼓励境内外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实体和医疗机构。在审批自贸试验区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开设的诊疗科目时,对其执业范围内需配备且符合配置标准要求的大型医用设备可一并审批;推动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审批,试行备案制。简化外国投资者到自贸试验区设置医疗机构的手续,探索对港澳医师开办诊所取消设置审批,申请备案即给予登记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外资企业开办诊所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自由选择规模、面积和诊疗科目。争取对外国医师在自贸试验区内执业证照有效期试行放宽至三年;探索建立来华就医签证制度。争取对自贸试验区内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不含疫苗)的申请,由市人民政府实施审批;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应当在指定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优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全球协同研发的试验用特殊物品通关程序,对具备条件的生物医药服务外包企业研发用药物、医疗器械样品进口,通关时限缩短至15日,实施“一次审批、分批核销”等柔性入境管理模式。支持开展宠物食品跨境电商模式进口试点,探索宠物食品进口监管模式创新。支持开展抗癌药品跨境电商模式进口试点

(五)着力前沿技术和金融科技创新孵化。

积极引进人工智能、虚拟现实(VR)技术、量子通讯、金融科技等技术开发机构并建设产业化基地。加快区块链、大数据技术在金融、贸易、航运、物流、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研究和场景运用,建设区块链创新研究院。设立自贸试验区前沿新兴产业培育引导基金和天使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鼓励引进外籍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经推荐认定后,科研团队的核心成员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在自贸试验区内单位工作的外籍人才,兼职单位也在自贸试验区内的,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在市外专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备案后,可以兼职创新创业。着力打造离岸创新创业产业园,完善人员出入境、通关、知识产权、税收、外汇等配套政策措施,设立签证绿色通道。

二、打造陆海空联动的国际航运资源配置枢纽

(六)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升级。

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在有效防控危害公共安全、环保、疫病疫情等口岸风险的前提下,探索“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实施开放程度最高的货物进出境管理;境外货物(除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货物及其包装、大宗资源类商品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免于检验、加贴中文标签、注册备案,免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等前置性准入要求。实施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允许非保税货物以非报关方式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保税货物进行集拼、分拨后,可以开展实际离境出口或出区返回境内业务。支持开展保税展示展销常态化运行,允许展品展后在海关批准的保税展示交易场所常年展示展销,并由展销企业集中办理缴纳税款等手续。探索扩大暂时进出境货物品类范围,支持汽车、游艇等运输工具和科教文卫专业设备等暂时进出境,促进旅游、演艺、教育、医疗、体育等跨境服务贸易发展。充分发挥“围网+卡口+账册”综合管理优势,建立信息共享和风险分析机制,综合运用底账数据对碰、风险分析、后续监管、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进行有效监管。

(七)提升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服务功能。

争取设立中国(北方)航运交易市场。建立与仁川港、釜山港等周边重点港口常态化对标机制,进一步推出降费提效措施,提高港口国际化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争取中国民航局在自贸试验区设立航空器登记窗口,提供登记服务。加快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支持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基地航空公司发展壮大,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航班,支持新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航线航班。争取扩大包括第五业务权在内的航权安排。支持开展赋予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功能的研究和探索,将铁路运单作为信用证议付票据,提高国际铁路货运联运水平,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在东疆国际邮轮码头口岸实施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创建与邮轮国际配送业务相适应的海关监管制度,争取做实北方邮轮配送基地。支持天津港探索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争取外资五星旗船舶和非五星旗船舶在天津港和其他国内港口之间开展沿海捎带业务。支持天津港开展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建设一站式信息化国际集拼箱物流中心,拓展集拼、保税堆存等服务。创新实施整船换装货物监管模式,允许整船换装“一换多”“多换一”“多换多”。

(八)推进汽车贸易转型升级。

探索制定平行进口汽车符合性整改标准和整改企业资质标准,开展标准符合性整改试点。允许综合保税区保税存储多种贸易流向的进口汽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反垄断调查,推动外国汽车生产厂商开放多渠道经销授权。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试点开展二手汽车、二手成套设备等二手机电产品出口。

(九)建设高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覆盖领域拓展至服务外包、维修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增加“通关+物流”功能,实现从抵港到提离的全程可视化。开发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口岸效率分析系统、边检行政许可签发系统、国际贸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地方特色功能和应用,进一步为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通关服务。

三、增强产业金融和创新金融的服务辐射功能

(十)大幅放宽金融业外资准入和业务范围限制。

率先落实国家关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扩大开放的工作部署,取消或放宽外资股东、股比、经营年限、业务范围等限制。允许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外商独资或合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开业时一并申请人民币业务。创新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准入制度。支持设立专业化服务机构,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咨询、引导、协调、撮合等全流程服务。争取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航运保险机构。允许非投资类的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境内新设、收购、兼并、重组等投资业务。允许境内外资机构以自有资金参与境内不良资产处置,丰富境内金融债权处置渠道。允许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内的外资机构和就业的外籍人士以自有资金购买有价证券。鼓励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聘任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其境外职业经历可视同为相关任职要求。支持第三方支付企业办理境外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

(十一)加大国际化要素市场培育力度。

争取设立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推进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租赁资产登记、流转、公示等试点。对现有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赋能,开展保理资产交易业务。支持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医疗药品交易市场。设立大宗商品离岸交易市场,分品类开展保税监管状态下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和交割业务。探索自贸试验区内有需求的要素市场开展外币计价结算试点。

(十二)支持建设国际产融结合示范区。

支持率先开展融资租赁外汇配套政策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探索在电信、教育、医疗、旅游、工程咨询、金融、法律等领域,分层次逐步取消或放宽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的服务贸易限制措施。根据跨境服务贸易特点,实施价格审定、贸易真实性认定等关汇便利化管理措施。争取对有需求的外资租赁、保理公司进一步扩大外债额度。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商业保理企业,基于贸易真实性原则,试点开展离岸、跨境、跨省市的国际保理业务,同时允许保理企业给予融资方一定额度的外币融资。争取设立全国性租赁行业协会。设立航空金融学会。研究探索设立专业化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培育具有区域乃至全球影响力的仲裁中心。率先开展供应链金融、数字经济等产业试点。

(十三)切实加强金融风险防控。

以合作监管和协调监管为基础,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率先运用区块链、大数据技术,研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测试金融创新的监管工具,开展金融监管沙盒(sandbox)模式试点。

四、建设京津冀协同开放的高水平国际合作平台

(十四)强化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联动支撑作用。

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机制,推动自贸试验区与京津冀优势园区的产业化合作,共同打造协同开放的载体。争取复制上海自由贸易(FT)账户,拓展离岸账户(OSA)和非居民账户(NRA)金融服务功能,建立跨境投融资账户体系,满足京津冀地区企业国际业务需求。率先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账户试点。推动自贸试验区租赁、保理等创新经验和业务模式率先向京津冀地区复制推广。设立自贸试验区境外办事机构,更好地服务京津冀企业国际合作。推进京津冀金融同城化,争取金融机构给予京津冀企业区域共享信贷额度支持,建设跨区域协作机制。

(十五)高水平推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

支持鼓励自贸试验区企业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和运营各类产业园区,为京津冀企业“走出去”打造国际产能合作海外承接平台。建立与韩国仁川自由经济区、菲律宾卡加延经济特区、柬埔寨柬中综合试验区等“一带一路”沿线特殊经济区的战略协作关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大力发展以中欧班列(天津)为依托的中转集拼和国际海铁联运,打造京津冀国际物流通道。推动扩大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争取增加QDLP额度,支持外资机构参与,推动国际投资贸易合作。探索合格境内个人境外投资(QDII2)试点。

(十六)探索促进国际业务发展的财税措施。

创新推出与国际接轨的税收服务举措,探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离岸税制安排。研究采取地方财政支持方式,鼓励开展转口贸易和离岸业务。探索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间的服务贸易免征增值税等创新试点。积极争取支持,推动允许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及其项目公司参照金融租赁公司,对其融资租赁业务年末资产余额提取坏账损失准备金,对按规定提取的坏账损失准备金准予税前扣除。参照融资租赁政策,争取商业保理税前抵扣政策。争取设立京津冀协同开放创新基金,支持企业跨区域创新合作。

(十七)统筹推进自贸试验区特色化、差异化试验。

支持自贸试验区扩展至相关成熟区域,并开展特色化、差异化探索,推动自贸试验区创新升级。

五、建设高效透明法治规范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十八)实行透明可操作的市场准入管理。

对照最新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启动外商准入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确保各项改革举措依法顺利实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围绕办成一件事,积极推进“照后减证”,全面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在更大范围内实施“事前承诺+事中监管+事后检查”为主的综合监管,最大程度减少对守信合法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配套建立“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系统。

(十九)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建立与国际一流自由贸易园区建设相适应的法规和制度体系,适时修订《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根据相关部署,将国家有关部委进一步授权事项直接下放自贸试验区;将金融科技、供应链金融、数字经济、区块链等新金融、新贸易、新科技产业管理职能赋予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探索建立前沿新兴产业市场准入和事中事后管理规则标准。

来源 | 天津广播(audiotj)

综合 | 天津政务网

近日,首部地方性特定产业环保监管办法在天津发布。“过去,保税维修再制造产生的固体废物原则上需全部复运出境,新政策允许按照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管理,提升了固体废物处置的便利度,有望推动自贸区的保税维修行业进口货值和维修收入稳步增长。”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小东说。

多年来,天津自贸试验区税务、海关、金融等部门多措并举,累计推出创新制度措施超过170项。其中,多项措施向全国复制推广,“融资租赁大型设备海关异地监管”等9项创新举措为全国首创。

这些改革举措有力推动了天津进出口发展持续向好。海关统计,2022年天津市进出口总值为8448.5亿元。其中,集成电路、锂电池、飞机等机电产品出口增长迅速,汽车、飞机等商品进口仍居全国前列。出口机电产品达2304.2亿元,占出口总值的60.6%。汽车进口10.9万辆,增加83.1%,价值595.5亿元,增长89.6%,价值增速较全国平均水平快88.4个百分点。

去年8月,天津新华昌运输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24个集装箱首次利用跨境电商模式出口海外。2022年,天津市跨境电商进出口超过150亿元,同比增长超5%,成为外贸发展重要引擎。

自《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一年来,货物贸易领域关税优惠政策对企业助力良多。“我们是较早享受到RCEP关税优惠政策的,2022年1月,首批出口日本的化妆刷在天津海关帮助下顺利申请到RCEP原产地证书。”天津东方妆材有限公司关务经理张世焱说。

在天津东疆综保区,除生产制造外的汽车产业全链条聚集和集成式发展正在加速形成。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自贸片区工作局局长刘庆良表示,东疆依托自贸区、综保区政策功能及创新优势,以汽车产业为抓手,建设东疆汽车产业园区。此外,东疆还在全国首创保税进口租赁、出口租赁、联合租赁、离岸租赁等模式,形成40多种创新租赁模式。得益于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创新,10多年来,东疆租赁飞机数量从100余架增加到2000架,融资租赁公司数量由不足300家增长至超3000家,租赁资产规模突破1.4万亿元,成为全球第二大飞机租赁聚集地和国内最大的租赁产业聚集区。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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