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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如何开户(创业板如何开户条件)

2023-05-28 20:40分类:解套方法 阅读:

基金君的朋友圈被创业板注册制刷屏了。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27日晚间11点,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中国证监会日前就《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草案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此次创业板注册制,不少投资者会有疑问,投资创业板门槛有没有变化?

涨跌幅扩大到20%对交易买卖股票有何影响,对于新上市公司有何规定?

而对于退市程序又有何新安排?如何与科创板错位?如何影响资本市场?

带着这些疑问,基金君从证监会、深交所官网文件整理了20大要点,供投资者参考。

1、创业板注册制跟科创板有何不同?

《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总体借鉴了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核心制度安排,充分吸收了科创板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精简优化发行条件、增加制度包容性、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做法,在发行条件、审核注册程序、发行承销、信息披露原则要求、监管处罚等方面与科创板相关规定基本一致。

2、创业板的定位有何变化?

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体现与科创板的差异化发展。

3、《创业板再融资注册办法》有哪些主要制度安排?

一是精简优化创业板再融资发行条件,保留了基本的规范运作、独立经营方面的条件,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促进上市公司真实透明合规,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二是严格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要求,建立更加严格、全面、深入、精准的信息披露要求,督促上市公司以投资者投资决策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三是优化审核注册程序,压缩审核注册期限,审核标准、程序、内容、过程公开透明,增强市场可预期性,支持企业便捷融资。

四是显著提升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成本,压严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责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努力培育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4、并购重组价格形成机制上给予更多弹性

市场选择的核心是依靠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价格。这次改革通过调整发行股份的定价标准,在并购重组价格形成中给予创业板上市公司更多弹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好作用,让并购双方得到更充分博弈。

5、对于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后,有什么监管要求?

一是明确章程规定内容。要求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特别表决权的相关事项,包括持有人资格、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特别表决权股份与普通表决权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转换情形等。

二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在定期报告中持续、充分披露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及时披露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6、创业板将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新增市值退市指标

在退市程序、标准及风险警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安排。例如,简化了退市程序,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

完善了退市标准,取消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引入“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个亿”的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新增市值退市指标;设置了退市风险警示暨*ST制度,强化风险揭示。

7、允许符合条件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基于板块定位和创新创业企业特点,优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条件,制定更加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空间。

8、存量投资者(已经开户创业板)有何影响?

一是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交易,但在交易前应充分知晓改革后市场风险特征和变化,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二是对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深交所在充分研判市场和投资者情况的基础上,增设了一定资产和交易经验的准入条件。

三是调整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这是适应信息技术发展,采取的便利投资者举措。

9、为什么新增投资者有增设准入条件?而存量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

新开户投资者没有参与过创业板交易,存量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情况相对比较了解。因此,对创业板改革后新入市投资者增设准入条件,同时保持现有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安排,有利于创业板改革后市场平稳运行。满足准入条件的投资者也要综合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在对市场风险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理性投资。

10、创业板门槛比科创板低?会不会影响科创板流动性?

目前看,创业板投资者人数虽然多于科创板,但两个市场规模不同、体量不同,上市公司数量不同,不能简单用投资者绝对数量多少来判断市场流动性。此外,两个板块的制度安排在运行一段时间后,都将进行评估完善。

11、不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投资者如何参与创业板投资?

增设准入条件,并不是将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拦在创业板大门之外。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认购公募基金等产品的方式参与创业板投资。

12、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

创业板取消了“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综合考虑企业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因素,由深交所制定具体的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创业板改革后,将支持特殊股权结构和红筹结构企业上市,并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空间。创业板预留了一定的改革过渡期,未盈利企业在改革实施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上市。

13、过渡期安排的通知:即日起停止接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证监会公告称,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停止接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继续接收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前,中国证监会将按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终止尚未经发审委、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创业板在审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的审核,并将相关在审企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转深交所,对于已接收尚未完成受理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不再受理。

14、将制定负面清单 明确哪些企业不能赴创业板上市

科创板要突出“硬科技”特色,要求相关机构依据科创属性评价指引,引导企业合理选择上市板块。创业板改革明确了创业板的板块新定位,同时深交所将制定负面清单,明确哪些企业不能到创业板上市。与此同时,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精选层在上市/挂牌标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

以下内容跟个人投资者、创业板股票交易密切相关

27日晚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安排,深交所紧紧围绕“一条主线、三个统筹”改革思路,按照“开门搞改革、透明搞改革、合力搞改革”原则,制定或修订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

深交所发布实施1项规则,就8项主要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证券交易、持续监管等方面。就业务规则制定或修订情况,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5、深交所:增设创业板个人投资者准入门槛等相关要求

一是明确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并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二是明确会员要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门槛条件进行核查。

三是明确普通投资者首次参与创业板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风险揭示书》。

16、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

目前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基数较大,要兼顾好存量市场的平稳运行,注重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平衡性。另一方面,创业板改革涉及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各项基础制度,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需要与之相匹配。

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其中普通投资者参与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交易,需重新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

17、创业板股票竞价涨跌幅将限制比例为20%

在交易制度方面,创业板改革后新上市的公司,在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日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存量企业将同步实施)。

18、新增股票特殊标识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新增股票特殊标识。一是对未盈利、存在表决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新增特殊标识;二是为提示投资者防范新股价格波动风险,对上市初期新股进行标识。

19、设置创业板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

为减少拉抬打压和大额封涨跌停等异常交易行为、抑制股票短期炒作,设置单笔申报数量上限,即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5万股。同时,保留现行创业板每笔最低申报数量为100股的制度安排,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

20、优化创业板上市条件 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规定优化上市条件,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制定多元化上市条件,以支持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一是适当完善盈利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四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

投资者评论:涨跌幅20%太刺激了!

附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启动,对于新开户的投资者设置了“10万+2年”的投资准入门槛。

天风证券一位营业部的总经理对记者表示,自4月28日起,《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启用最新版本;个人投资者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4月28日前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不受影响,可以继续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但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发行申购、交易前,存量普通投资者需要重新签署新版《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另外,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营业部要求创业板开户临柜办理。

“新规发布的很快,我们目前是通过网络进行了相关的培训,系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之前有科创板的先例,所以这次创业板就比较有经验,系统已经调试好,准备就绪。”他表示,营业部现在暂时下线网上创业板转签功能,目前新开户需要临柜办理。

“今天开始创业板开通有新的准入要求了。确定符合交易经验和资产要求后,最好致电营业部预约办理,疫情期间比较特殊。”中信建投北京某营业部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

“之前在其他券商有账户开创业板转签就可以,今天起创业板开户需要临柜办理,因为需要双录,大概五分钟左右。”某中型券商营业部客户经理告诉记者,目前新开创业板账户需要临柜办理,暂时还不支持线上开通。

证监会称,新开户投资者没有参与过创业板交易,而存量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情况相对比较了解。因此,对创业板改革后新入市投资者增设准入条件,同时保持现有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这主要是为了保持创业板改革后市场的平稳运行。

记者 | 马晓甜

编辑 |

创业板注册制昨晚正式落地,今日投资者已可进行线上开户。

4月28日,界面新闻记者从国泰君安相关人士处获悉,在创业板注册制“官宣”17个小时后,今日13点20分,国泰君安君弘APP、富易PC客户端等线上自有平台已全面支持7*24小时创业板在线开通。

以君弘APP为例,合格投资者仅需在首页或掌上营业厅中点击创业板开通输入相关信息,即可实现实时在线办理,国泰君安也成为首家支持投资者在线开通创业板权限的券商。

据了解,国泰君安董事长贺青亲自部署,27日晚十点成立跨部门工作组,28日凌晨3点02分完成需求确认,28日早8点27分完成风险揭示书、操作流程的调整和双录话术的设置,向深交所提交。28日早晨9时38分,线下营业部为首个投资者开通创业板权限,28日13点20分,君弘APP等“三端一微”平台全面支持投资者在线开通。

业务条线领导、首席信息技术官靠前指挥,信息技术部、零售业务部、网络金融部、营运中心、合规部、法律部等多个部门协同协作,加班加点,解读新方案,体会监管精神,梳理流程,拟定交易风险揭示书,合理制定新业务风险等级,同步在君弘APP等三端一微线上平台和营业部柜台、VTM智能设备上开发新增客户开通流程。君弘APP中也及时上线了系列图文,为投资者普及创业板改革的基本交易规则,并在95521电话客服,君弘灵犀智能客服与君弘在线线上投顾在内的多个渠道回答用户包括开通条件、现有客户如何签署新协议等在内的创业板的相关疑问。

国泰君安方面表示,截至4月28日中午,已有251位客户完成创业板权限的开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投资者适当性的修改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是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其中普通投资者参与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交易,需重新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

二是对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增设前20个交易日日均10万资产量及24个月的交易经验的准入门槛。

三是适应信息技术发展,便利投资者,取消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要求,投资者可以通过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

4月27日晚间,深交所还同步在会员业务专区发布了《关于做好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问答,对过渡期间的各项制度进行详尽安排。

在技术改造方面,各家券商应当在2个月内(6月30日前)完成相关技术系统改造,包括个人投资者资产量及交易经验核验、电子方式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等。在此之前,券商可通过以手工或半自动等方式核查新增投资者资产量和交易经验

界面新闻获悉,除了国泰君安外,海通证券、兴业证券等多家券商也在今日相继发布了有关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调整事项的通知。

通知显示,投资者可前往券商营业场所办理创业板交易权限开通及转签业务,线上创业板转签功能暂时关闭,线上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见习记者 昌校宇

近期,资本市场翘首以待的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揭开了“面纱”,各项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也相继出炉。

4月27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对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作出新的安排。同日,深交所还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等多个征求意见稿。

其中,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在交易权限、交易规则等方面的改变,与投资者关系最为密切。交易权限方面,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两个条件: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存量投资者根据所在证券公司的通知,在注册制下创业板新股发行申购、交易前签署《必备条款》即可。

交易规则方面,为提高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价格发现效率,新规增加新股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同时,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放宽为20%。

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创业板注册制的引入、未盈利企业上市的相关规定等发行条件包容性的增强,以及涨跌停限制放宽等制度变化,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对投资者资产、交易经验和风控能力的要求。因此,对创业板改革后新入市投资者增设准入条件,同时保持现有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是当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措施实施的主要格局,有利于创业板改革后市场平稳运行。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意味着注册制改革由增量改革转向存量改革,对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提出了分级分类管理,即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交易经验设立投资者准入门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表示。

除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所调整,投资者创业板开户流程又有何变化?《证券日报》记者就此致电某证券公司包头营业部。该营业部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正式作业指导书还未发布,不过肯定会依据新规出台配套举措。”

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证券公司营业部暂时下线网上创业板转签功能,新开户需要临柜办理。已有5年股龄、资产也达标的北京市朝阳区股民张女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我原计划网络开户,但致电多家证券公司得知目前仍为过渡期,开户需要确定符合交易经验和资产要求后,到营业部办理手续。特殊时期不方便出门,我还是希望证券公司们能提供网络办理相关业务的服务。”

“创业板新开户规定主要施行‘20日+10万元+24个月’的门槛,正逐步向科创板靠拢。”刘向东建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应既考虑存量投资者的权益和交易习惯,同时降低新开户投资者的交易风险,毕竟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的上市条件有所放松,投资风险会有所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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