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002377(股票002357)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董和玉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股94,663,4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19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4,598,2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17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5,2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915,2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9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5,2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08%。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626,9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1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8,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0119%;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98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陈佳敏律师、宁雪伶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董和玉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股94,757,0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22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4,670,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19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6,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08,7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2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22,4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9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6,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75%。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4,706,4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66%;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5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8,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9841%;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1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4,706,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65%;反对5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5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8,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9742%;反对5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2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5.《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持有公司股份93,733,221股的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73,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0478%;反对5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95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9.《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孟晓转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孟晓转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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