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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11宝泰隆(股票601318)

2023-09-18 03:14分类:帐户交易 阅读: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5月13日讯,有投资者向宝泰隆(601011)提问, 请问公司三个煤矿,何时能够建设完成,保证原料自给,谢谢。

公司回答表示,感谢您关注我公司。目前公司在建矿井8处,建设周期为20至40.3个月,具体可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66号、临2021-003号、临2021-006号、临2021-020号公告。

宝泰隆(601011)3月14日公开信息显示,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合计质押5000.0万股,占总股本2.61%。质押详情见下表: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已累计质押股份2.91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5.15%。本次质押后宝泰隆十大股东的累计质押股份占持股比例见下图:

宝泰隆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7.2亿元,同比上升4.79%;归母净利润1.11亿元,同比下降9.61%;扣非净利润1.05亿元,同比下降11.4%;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7.5亿元,同比下降25.9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51.28万元,同比下降79.8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95.13万元,同比下降85.73%;负债率35.88%,投资收益-415.34万元,财务费用6188.76万元,毛利率13.08%。

格隆汇2月9日丨宝泰隆(601011.SH)公布,为加快石墨烯导热膜项目的产业化推进,适应公司向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战略转型的需要,公司拟将上海潮生公司定位为公司进军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事业拓展平台、资源整合平台和对外合作平台,并于2022年1月29日完成对上海潮生公司的全资控股。与此同时,公司经与有关各方协商,拟通过上海潮生公司收购星途公司其他股东16.86%的股份完成对星途公司的控股。收购完成后,上海潮生公司在星途公司的出资额为1,975.82万元,占星途公司注册资本的65.86%,星途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6月16日,宝泰隆发布公告称,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452),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6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452号)。

格隆汇2月9日丨宝泰隆(601011.SH)公布,公司拟通过上海潮生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16.86%的股份完成对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收购完成后,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鉴于星途公司近期在石墨烯导热膜项目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详见公司临2022-003号对外投资公告),为及时把握石墨烯导热膜市场机遇,充分调动星途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加快实现星途公司在石墨烯导热膜应用领域的产业化突破,公司决定,在星途公司产业化关键之年即2022年度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2022年星途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达4,000万元,利润总额达400万元,控股股东上海潮生公司则将其持有星途公司30%股权无偿转让给星途公司的核心人员。

宝泰隆在修订稿中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6月18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452号)收悉,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请人”、“发行人”、“公司”或者“宝泰隆”)会同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财证券”、“保荐机构”)、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有关中介机构,对贵会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论证分析和补充披露。

发行人向保荐机构提供了2018年与2019年未进行现金分红原因情况的说明,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上述两年未进行分红的原因如下:

原料煤是公司最主要的采购产品,2018年与2019年,受本地煤矿政策影响,本地煤炭企业开工率不足,原料煤供应紧张,价格上涨,公司原材料采购资金需求压力大。

中国证监会此前在问题一中要求保荐机构对申请人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政策实际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发表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将申请人最近三年分红情况与《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涉及上市公司分红要求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逐一比对,认为:申请人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政策实际执行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同时,公司所处行业为周期性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为避免经营业绩因行业周期性波动而受到较大影响,维持公司正常经营,保证偿债能力,公司仍需预留一定的资金用于偿债和经营周转。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0日讯 8月27日,宝泰隆(601011.SH)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2021年4月30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预案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焦云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的投资者。截至预案披露日,焦云除直接持有公司8735.0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5.44%,同时持有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67.78%的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除焦云以外,截至预案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孰低确认:(1)不超过3.20亿股(含3.20亿股);(2)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后的股份数量。发行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4989.35万元(15.50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1、项目建设投入资金大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2018年与2019年,发行人均存在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大,且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尚未产生收益。公司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系根据未来战略发展布局进行,是公司坚持煤炭循环经济理念、延伸产业链、加快从传统煤化工向新型有机化工的转变的重要投资部署。公司2018年投资活动现金流流出合计54563.06万元,2019年度在公司收入利润的低谷期,投资活动现金流流出仍然超过4亿元。

2、原材料价格上涨

3、疫情导致产品价格不确定

4、加强安全生产及环保支出

5、保证偿债能力

发行人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6.05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本次共计拟分配现金红利8024.04万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9.83%。发行人于2021年7月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临2021-058号),利润分配相关日期如下:

公司拟以上海潮生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0%股权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焦岩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之长女、张瑾为公司监事会主席,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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