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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炒股需要什么条件与炒股融资需要什么条件

2024-03-18 01:06分类:均线 阅读:

“不要配资!不要配资!不要配资!”7月5日晚间,李昆在他的家人群、同学群里都发了这样一句话。

A股连续大涨,市场惊呼“牛市”来了,李昆的亲戚朋友也纷纷入市,不少人跟他打听怎么进行场外配资。作为曾经的配资从业者,李昆觉得有必要向亲友们进行风险提示,但他发现没有多少人真正听信他的话。

配资被更多人知道是在2015年的那波“牛市”中。人们后来在总结那轮行情时发现,其间疯狂的场外配资成为了市场火爆的主要“助燃剂”之一,监管层也由此加强了对场外配资的管控和清理。

第一财经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场外配资近几年实际上并未完全从市场根绝,5~10倍的杠杆配资行为一直存在。随着本轮上涨行情的到来,各种配资平台的揽客广告更是争相冒头,与日俱增。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投资者配资的保证金来自于从银行套取的信用贷款,无异于风险的双重叠加。

“股民动用配资都是‘借鸡生蛋’的心理,但很多人会忽视其中潜藏的巨大风险,搞不好最后就是‘鸡飞蛋打’。”李昆提醒。

15倍杠杆赌运气

“大盘都涨成这样子了,你还不来配资,怎么着你家里有矿?”这是微博上的一则配资平台揽客信息,类似的广告近日在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上不断增多。

第一财经记者在微博、微信、百度等平台以“配资”“开户”“股票资金”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有不少推介配资平台的信息。在微博上,一些近日新开的账号在发布配资信息,有一些10万+粉丝的ID账号也在分发这样的“硬广”——信息中一般对配资平台的介绍比较模糊,但会很清楚地留下平台的网址、电话号码等关键信息。

根据指引,记者发现这些平台往往不止一个网址,一般在醒目位置标有“股票收益最高10倍,期货收益最高20倍”“高收益、低风险”“3-10倍杠杆”“一个涨停收益110%”等宣传语。综合这些平台信息来看,配资金额最低可几百元起步,最高配额则可达5000万元,配资比例一般为5~10倍,最高配比可达15倍(即10万元的“保证金”可获得150万元的配资)。这些平台一般都会强调是免息提供资金,但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这种费用一般是按日计算,提取比例大多为所配资金的千分之零点几,也有更高的。

多个平台的客服人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强调,客户在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一般仅身份证信息、银行账号这类基本信息即可)及收到保证金后,平台几分钟之内就可以发放资金至配发账户,收益资金也能确保在几分钟内到账。这些平台都号称有多年持续运营的经验,且资金实力雄厚。

2015年7月12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以规范不合规的场外配资行为。第一财经调查发现,尽管这些平台看似是近期才突然冒出来,但场外配资业务这些年并未真正根绝,有的改头换面,操作更加隐蔽,直到这轮上涨行情出现,各路平台再也按捺不住纷纷冒头。

长沙的明先生在去年下半年就做过一轮场外配资,当时由相熟的朋友介绍。“他给我推荐过几只股票,说是跟着做私募的朋友一起做,我也赚了一点小钱。后来他问我要不要配资。”明先生从朋友的“私募朋友”那里以10倍杠杆获得了100万元的配资,“私募”对配资不要利息和手续费,只约定盈利部分双方五五分成。但不到一周,明先生就被平仓了。

据李昆介绍,这几年不少配资平台都变得比较“软性”了,不像在股市大涨时一样明目张胆和直截了当。“有些平台平常就是通过荐股、投资分析等形式来聚集人气,有的被包装成私募基金、投资俱乐部等,然后适时引入配资话题,有需要的人会被引流到相应的平台。”有的平台还会在网上开设各种账号,或与某些“大V”合作进行引流。

李昆的配资平台曾经与华中某大学一位知名教授合作。这位教授长期研究投资,对股市趋势和个股走向的判断一直较为精准,有着数字不小的拥趸。在与李昆等人合作后,这位教授依然是如常在网上写写分析文章,线下进行一些投资分析讲座,不同的是会偶尔引入配资话题。从结果来看,双方合作的效果“相当不错”——李昆的配资平台获得了较为稳定的客流,教授则获得了他“以知识入股”所得的分红。

“一般来说,(配资)都不希望投资者亏钱,只有‘双赢’才是长久之计。”李昆说。

但高杠杆也使得投资变得极为脆弱,有时就变成了赌运气的游戏。

“被平仓后,那只股票涨了。可能是我运气不好,但我不敢再玩配资了。”明先生说。

叠加风险

7月7日和8日这两天,是陈一明的还贷日。

上个月,陈一明从微粒贷借了8万元,同时从信用卡套现了15万元,两笔借款都被他投入到了股市。他用这些资金加上自己原有的近30万元本金,在证券公司按1:1.5进行了融资。一个月下来,他的本金盈利已经接近翻倍。

在上海工作的杨先生,也拿出了自己的50万元积蓄,加上几张信用卡共计50万元的额度全部套现出来,前两个月满仓买进医药股和消费股,很短时间内就上涨了30%。但考虑到风险比较大,杨先生趁这波大涨,先退出来了。

类似陈一明和杨先生的故事,在股市行情看好时并不鲜见。而当行情连续上涨,则有更为疯狂的故事发生。

宋用军很早就开通了融资融券账户,也比较喜欢动用融资杠杆,几年下来盈利多过亏损。去年下半年,他发现各家银行都在推送信用贷信息,而且多数对用途的监管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严格,于是开始以信用贷来当本金进行融资炒股,“刚开始有点胆战心惊,毕竟是(银行贷款利率与证券融资利率)双重压力,但好在股票表现还不错,刨除利息还是赚了,也就没那么担心了”。随后,他动用了全家人的账户,在多家银行进行了信用借贷,所借资金都用于炒股的融资本金。

与记者见面时,宋用军说他正考虑去进行场外配资。他说自己倒不是想去赌高配资带来的高收益,主要是因为“(证券公司的)融资标的还是有限,不太好玩”。

多位受访者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他们都有过动用信用贷作本金进行证券融资的操作,其中也有人用这类贷款作为“保证金”进行了场外配资。这些受访者都声称自己知晓其中的风险,但认为上涨行情还将持续,自己不太可能被爆仓。

“这种叠加杠杆的操作太脆弱了。”李昆说,许多投资者并非不知道其中的风险,但有的没有去仔细算账,“比如10倍杠杆的配资,不到一个跌停就会导致平仓,如果是叠加杠杆的情况,可能稍微有一个‘调头’就会爆仓。”但总会有人不顾一切投入其中,“一方面是被行情刺激的,另一方面是银行的钱太容易套出来了”。

近年来,由于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以及货币环境的变化,银行都在力推各种信用贷款,有的银行还引进了外部平台。相对于传统的抵押贷款,信用贷的放款流程更为简单,放款也更快,不少机构都实现了“秒批”“秒贷”,真正做到了“随借、随用、随还”。

有银行从业者告诉第一财经,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自身都很重视对信用贷的监控,主要会通过大数据分析贷款申请者的适格性,同时对资金用途也有具体的要求。不过,对于贷款用途的监管在很多情况下形同虚设。“一般就是采取借前告知、提问的方式,并且将这种告知与回答视同为确信行为。但事实上只要资金发放,就极少再会对具体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更多关注最终的还款情况。”

信用贷款也由此被不少人用来“过桥”以作他用,转为配资的“保证金”实际上也只是各种“过桥”用途中的一种而已。

宋用军们正是看中了各家银行信用贷的“便捷性”,才动用多个账户套取了多笔贷款。

“(很多信用贷的)年化利息不超过10%或者10%左右,资金成本其实不高,为什么不用呢?”宋用军笑着说。事实上,有的平台甚至还推出了30天免息的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套取银行贷款用于配资的潜在用户,并非只有寻求配资的股民。李昆就介绍,他认识的几家配资平台都有“有组织套取银行资金,且不仅仅是信用贷款”的情况。

呼吁强化管控

“我只会用3倍左右的配资,不会用10倍(甚至更高的)杠杆。”宋用军试图说明他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意识。但在李昆看来,无论几倍的配资都是高风险行为。

作为浸淫配资行业多年的从业者,李昆提示:场外配资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本身高杠杆带来的稳仓脆弱性,很多人对此似乎都明白,但真正面对时往往会被可能的高收益冲昏头脑;另一方面是有的配资平台本身就是欺诈平台,会以虚拟盘、卷款等恶劣行径,侵吞配资股民的资金。

“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场外配资不会绝迹。”李昆分析,“人性的贪婪很难抑制,而现在的监管机制存在缺陷——配资平台的打击都无法做到干净、到位,更别说套取银行资金这些了——监管难度大。”他认为,应建立更全面的监管体系,不仅是对平台本身,还包括资金来源与流向的监管。

事实上,监管层这几年都在强化对配资的监管与打击。

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明确,将证券市场的信用交易纳入国家统一监管范围,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配资业务。该纪要显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场外配资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另据媒体报道,今年5月底,监管部门密集展开了一轮打击场外配资的行动,场外配资遭重拳围剿 ,183家黑平台被曝光。其中,5月21日,北京证监局发布了辖区证券期货市场“场外配资”事项的风险警示;5月27日,福建、天津、四川等多地证监局公布了一批场外配资机构名单。5月28日,深圳、上海、广东、青岛、厦门、宁夏、云南、贵州、重庆、吉林等多地证监局公示场外配资“黑名单”。今年6月,有多达220家场外配资平台“黑名单”被证监会曝光。

监管部门指出,“场外配资”机构不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资质,不能从事融资融券业务。

但随着这一轮上涨行情的到来,各路配资平台又粉墨登场了。

“在网络上打广告拉客的鱼龙混杂,有不少就是欺诈平台,这一块其实不难打击。那些‘低调’的平台,可能更难查处,否则这几年也不可能都一直活得那么好。”李昆说。至于他自己,他说前两年就从平台退出了。在看到有相熟平台的客户配资后爆仓出事,“感觉自己也是做了坏事似的”。

(文中所有受访者均为化名)

 

企业估值是引入投资的关键条款,也是多数因为这个问题导致谈判破裂。如果企业发展中仅仅需要资金支持的话,像国内有些企业融资时候采用招投标模式,价高者得,现在看来大多没有好下场,愿意出高价的机构大多也没啥资源,只是通过对赌等条款去约束企业,一旦遇到业绩下滑及其他不利条件,企业就要为高价引入机构付出代价,假如当初把机构当做战略投资引入,估值按照合理共赢的思路,引入的机构与企业同甘共苦的几率大增。

在资本方决定进入一个公司之前,最主要根据管理层所提供的经营策略勾画出一个核心的企业竞争力,这种核心的竞争力以及对于这种核心竞争力在商业化的运作和实现就决定了这个企业能够将来提升它的价值,在勾勒出核心竞争力之后私募资本会和公司的董事会管理层一起拟定一个有效的可行的实施计划方案。其实每家公司会有自己的经营策略发展方案。但是资本方往往能够从不同角度给公司提供一些建议,最主要的就是公司管理体制和股权架构的设置,股权架构的合理性决定了未来利益分配的合理性。如果不能够看到以后一个股权架构提供的法律保障获得足够回报的时候,就可能退出或者重新去做自己能够控制的架构。除上述两个关键点之外,股权融资还要注意以下十个方面,下面以PE为例,进行论述。

1、私募股权融资进入阶段

国内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全部加起来约3000家,但是中国有近千万家企业,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只有2.9年,企业从创业到上市,概率微小。企业经营还有个“死亡之谷”定律,绝大部分创业项目在头3年内死亡,企业设立满3年后才慢慢爬出死亡之谷。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于项目的甄选应非常严格。
风险投资/创投企业与PE基金之间的区别已经越来越模糊,除了若干基金的确专门做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早期项目以外,绝大多数基金感兴趣的私募交易单笔门槛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以上,1000万美元以上的私募交易基金之间的竞争则会比较激烈。因此,如企业仅需要百万元人民币级别的融资,不需要寻求基金的股权投资,寻求个人借贷、个人天使投资、银行贷款、高息借款等会更好一些。服务型企业在成长到100人左右规模,1000万以上年收入,微利或者接近打平的状态,比较合适做首轮股权融资;制造业企业年税后净利超过500万元以后,比较合适安排首轮股权融资。这些节点与企业融资时的估值有关,如果企业没有成长到这个阶段,私募融资时企业的估值就上不去,基金会因为交易规模太小而丧失投资的兴趣。

当然,不是所有企业做到这个阶段都愿意私募,但是私募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多数企业靠自我积累利润进行业务扩张的速度很慢,而对于轻资产的服务型企业来说,由于缺乏可以抵押的资产,从获得银行的贷款非常不易。企业吸收私募投资后,经营往往得到质的飞跃。很多企业因此上市,企业家的财富从净资产的状态放大为股票市值(中国股市中小民企的市盈率高达40倍以上,市净率在5-10倍之间),财富增值效应惊人。只要有机会,中国多数的民营企业家还是愿意接受私募投资。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企业的接洽

在中国,绝大多数私募交易谈判的发起来自于私募股权投资或基金朋友的推介以及中介机构的推销。
中国经济周期性特点非常明显,在不同的经济周期下,企业寻求基金、基金追逐企业的现象总是周而复始地循环。一般而言,在经济景气阶段,一家好企业往往同时被多家基金追求,特别是在新能源、医药、环保、教育、连锁等领域,只要企业有私募意愿,企业素质不是太差,基金往往闻风而动。在中国当前国情下,专业的投资顾问和执业律师在企业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接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私募基金对于投资顾问、律师的推荐与意见是相当重视的,对于投资顾问和律师推介的企业,基金一般至少会前往考察。这是因为投资顾问和律师往往比较清楚企业的经营特点与法律风险,私募基金在判断企业的经济前景时往往要征询相关意见。

3、导致私募股权融资谈判破裂的原因

在中国,私募交易谈判的成功率并不高。以企业与意向投资基金签署了保密协议作为双方开始接洽的起点,能够最终谈成的交易不到二成。当然,谈判破裂的原因有很多,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条:

第一,企业家过于情感化,对企业的内在估值判断不够客观,过分高出市场公允价格。企业家往往是创业者,对于企业有深厚的感情,日常又喜欢读马云等人的名人传记,总觉得自己的企业也非常伟大,同时现在又有基金上门来谈私募了,更加进一步验证企业的强大,因此,不是一个高得离谱的价格是不会让别人分享企业的股权。但是,基金的投资遵循严格的价值规律,特别是经过金融风暴的洗礼以后,对于企业的估值没有企业家那么浮躁。双方如果在企业价值判断上的差距过大,交易很难谈成。

第二,行业有政策风险、业务依赖于具体几个人脉、技术太高深或者商业模式太复杂。有的企业是靠政府、垄断国企的人脉设置政策壁垒来拿业务;有的企业技术特别先进,比如最近非常热门的薄膜电池光伏一体化项目、生物质能或者氨基酸生物医药项目;有的企业商业模式要绕几个弯才能够明白做什么生意,千奇百怪。伟大的生意总是简单的,基金倾向于选择从市场竞争中杀出来的简单生意,行业土一点、传统一点的并没有关系。餐饮酒店、英语培训、甚至保健按摩都有人投资,而太难懂、太神秘的企业大家敬而远之。

第三,企业融资的时机不对,企业过于缺钱的样子吓到了基金。基金永远锦上添花,而不会雪中送炭。很多国内民企在日子好过的时候从来没有想做私募,到揭不开锅的时候才想起要私募。基金不是傻瓜,企业现金流是否窘迫一做尽职调查马上结果就出来,财报过于难看的企业基金往往没有勇气投。

第四,企业拿了钱以后要进入一个新行业或者新领域。有些企业家在主业上已经非常成功,但是突然心血来潮要进入自己从来没玩过的一个新领域,因此就通过私募找钱来玩这些项目。这种玩法不容易成功,基金希望企业家专注,心思太活的企业家基金比较害怕。私募股权基金第一考察的就是企业老板。

4、签署保密协议仅仅是起点

一般而言,在找到正确的途径后,企业是不难接洽到基金来考察的。见过一两轮后,基金往往要求企业签署保密协议,提供进一步财务数据。

保密协议的签署仅表明基金愿意花费时间严肃地考察这个项目,私募的万里长征才迈出第一步,本身不是一件特别值得庆贺的事情。在这个阶段,除非企业家自己无法判断应当提交什么材料,请专业融资顾问帮忙判断,否则企业仅仅只提供一般的材料,会造成继续进行的难度。

多数情况下,签署的保密协议以使用基金的版本为主,在把握保密协议的利益上,一般坚持以下要点:

第一,保密材料的保密期限一般至少在3年以上;

第二,凡是企业提交的标明“商业秘密”字样的企业文件,都应当进入保密范围,但保密信息不包括公知领域的信息;

第三,保密人员的范围往往扩大到基金的顾问(包括其聘请的律师)、雇员及关联企业。

5、企业是否请专职融资财务顾问

对企业融资财务顾问(FA)正面的评价与负面的口碑都很突出。FA不是活雷锋,企业聘请融资顾问的服务佣金一般是私募交易额的3~5%,部分融资顾问对企业的股权更感兴趣。

融资顾问最关键的作用是估值。但是国内多数的融资顾问给人感觉更象个“婚介”,专业性较差,特别是融资顾问做的财务预测往往被基金嗤之以鼻。尽管如此,如果企业自我感觉对资本市场比较陌生,请较有名气的融资顾问的确有助于提高私募成功率,企业为此支付融资佣金还是物有所值。

6、关于支付佣金

企业在私募成功在望时,经常会被私募投资者暗示或明示要支付给这个项目上出过力的人佣金,企业多数感到困惑。

私募交易就象婚姻,一开始认识要有缘分,但是最终能够牵手是要克服千难万险的。由于业内惯例是基金作为投资人一般不会支付任何佣金,如果此次交易没有请财务顾问,企业在交易成功后对此次交易贡献较大的人或者公司支付2-3%的感谢酬劳,也为情理所容,但是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要绝对避免支付给交易对方的工作人员—基金的投资经理,这会被定性为“商业贿赂”,属于不能碰的高压线;

第二,建议将佣金条款写进投资协议或者至少让投资人知情。佣金是一笔较大的金额,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未经过投资人同意支出这笔金额,理论上损害投资人的利益。

7、关于融资顾问

私募交易的专业性与复杂程度超越了95%以上民营企业家的知识范畴与能力范围。企业家如果不请融资顾问自行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商洽融资事宜,除非该企业家是投资银行家出身,否则是对企业与全体股东的极端不负责任。

一般而言,企业在签署保密协议前后,就应当请融资和法律顾问介入。常见的做法是求助于企业的常年融资顾问,但是中国合格的私募交易融资顾问太少,自己的常年融资顾问碰巧会做私募交易的可能性很低,因此建议聘请这方面的专业资深融资顾问来提供指导。私募交易属于金融业务,因此,有实力的企业应当在中国金融法律业务领先的前十强律所中挑选私募顾问。

8、关于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一个企业向基金亮家底的过程,规范的基金会做三种尽职调查:

1、行业/技术尽职调查:找一些与企业同业经营的其他企业问问大致情况;如果企业的上下游,甚至竞争伙伴都说好,那基金自然有投资信心;技术尽职调查多见于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高技术行业的投资。

2、财务尽职调查:要求企业提供详细财务报表,有时会派驻会计师审计财务数据真实性。

3、法律尽职调查:基金律师向企业发放调查清单,要求企业就设立登记、资质许可、治理结构、劳动员工、对外投资、风险内控、知识产权、资产、财务纳税、业务合同、担保、保险、环境保护、涉诉情况等各方面提供原始文件。为了更有力地配合法律尽职调查,企业一般由融资顾问指导下由企业律师来完成问卷填写。

9、关于企业估值的依据

企业的估值是私募交易的核心,企业的估值定下来以后,融资额与投资者的占股比例可以根据估值进行推算。企业估值谈判在私募交易谈判中具有里程碑的作用,这个门槛跨过去了,只要基金不是太狠,比如要求回赎权或者对赌,交易总可以做成。

总体来说,企业如何估值,是私募交易谈判双方博弈的结果,尽管有一些客观标准,但本质上是一种主观判断。对于企业来说,估值不是越高越好。除非企业有信心这轮私募完成后就直接上市,否则,一轮估值很高的私募融资对于企业的下一轮私募是相当不利的。很多企业做完一轮私募后就卡住了,主要原因是前一轮私募把价格抬得太高,企业受制于反稀释条款不大好压价进行后续交易,只好僵住。

估值方法:市盈率法与横向比较法。

(1)市盈率法:对于已经盈利的企业,可以参考同业已上市公司的市盈率然后打个折扣,是主流的估值方式。市盈率法有时候对企业并不公平,因为民企在吸收私募投资以前,出于税收筹划的需要,不愿意在账面上释放利润,有意通过各种财务手段(比如做高费用)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这种情况下,企业的估值就要采取其他的修正方法。

2009年以前,市盈率一般在5—10之间,今年则突飞猛进,市盈率上升到15左右。目前中国股市平均市盈率16.9,和私募市场的市盈率基本持平,这对于私募来讲风险较大,这是私募基金的CEO注意风险的主要依据。(注,2014年PE投资大多在10倍以下)

(2)横向比较法:即将企业当前的经营状态与同业已经私募过的公司在类似规模时的估值进行横向比较,参考其他私募交易的估值,适用于公司尚未盈利的状态。

10、签署投资意向书并不意味着大功告成

双方在企业估值与融资额达成一致后,就可以签署投资意向书,总结一下谈判成果,为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与投资协议谈判作准备。投资意向书其实只是一个泛泛而谈的法律文件,声明除保密与独家锁定期条款以外,其余均无约束力。签署投资意向书是为了给谈判企业一颗定心丸,使得其至少在独家锁定期内(一般为2个月)不再去继续寻找白马王子,专心与该基金独家谈判。签署投资意向书以后,基金仍然可能以各种理由随时推翻交易,投资意向书获得签署但最终交易流产的案例比比皆是。

不同私募基金草拟的投资意向书详尽程度也有很大不同,一些基金公司的已经很接近于合同条款,在所投资股权的性质(投票表决、分红、清盘时是否有优先性)、投资者反摊薄权利、优先认购新股权、共同出售权、信息与检查权、管理层锁定、董事会席位分配、投资者董事的特殊权力、业绩对赌等诸方面都有约定。尽管这些约定此时并无法律效力,但是企业日后在签署正式投资协议时要推翻这些条款也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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