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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9 16:46分类:炒股指导 阅读:

(本文由金股情报(yslc688)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操作建议。如自行操作,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自负。)

波段操作是股市高手最喜欢的方法,吃足一个波段。只要是老股民一般都知道想要在A股市场中获利及至生存,波段操作是最好的办法,波段操作可以说是行情疲软与震荡调整时短线交易获利的最佳技巧。波段操作就是让我们去把握股市的整体运动趋势和规律,从而找到最佳的买进或卖出时机。

(三)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下述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因美欣达集团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罗列披露全部关联人的信息,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进行单独列示,其他关联人则以同一控制人的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股权结构: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全资子公司。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总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不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旺能环境,证券代码:002034)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经核查,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对外披露《关于收购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2-05),为积极布局新能源锂电材料绿色循环再利用产业,公司通过子公司浙江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每股3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并增资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直至持有其60%的股权,纳入合并报表,本次交易总金额9,450万元人民币。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收购事项的正式协议暂未签订。

2、除上述事项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下面金股情报(yslc688)给大家介绍如何利用3根K线做操作波段?学会你就是股市高手!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芮勇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60日均线操盘策略应用

1、选股。选择三条线平行向上且历史波动幅度多次达到高抛线的股票,这样股票股性相对活跃;而历史波动幅度只达到高抛线一半以下的股票多为弱势股,尽量回避。

2、买入持有及卖出。当股价运行到操盘线或低吸线站稳后买入,结合成交量和MACD指标效果更佳;当股价运行到高抛线滞涨时卖出,也可结合其它指标如KDJ和MACD等指标综合判断后决定是否卖出。

3、止损。当股价跌破操盘线或低吸线的3%时止损。

(1)决策线即60日均线是进行大行情的操盘依据,如果股价从下向上突破60日均线,这就意味着一波大行情已经到来,并且在随后的拉升中如果沿着10日均线盘升,那么决策线就起到了重要的助涨作用,因此在操盘时投资者可以在股价放量突破均线时积极全仓买入操作。

(2)60日均线在低位走平时,表明有大行情即将到来。在经过一波拉升之后,股价回落到60日均线附近止跌,而此时60日均线走平。这表明洗盘结束随后将会加速拉升,如果股价能够放量突破走平决策线,那么就说明上升行情正式到来,因此在操盘时可以全仓买入。

(3)无论是大盘还是个股,只要股价跌破决策线,那么就意味着大行情的调整已经开始。如果是放量跌破决策线,表明此时主力已经放弃护盘,后市是继续看跌的,如果是缩量跌破决策线,那么就会在反弹结束之后继续放量下跌,后市下跌幅度巨大,这时投资者及时止损出局,避免造成损失。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注册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涡北镇垃圾处理厂南100米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法定代表人:宋平

法定代表人:匡彬

经营范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置再制造;废旧电子产品、家电、机电设备回收处置;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再生利用的产业投资;厂房及设备租赁;会议会展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四)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二)、穿20日线短线战法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

公司为长远战略发展规划,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业务结构,做大做深环保产业,提高公司竞争力,将进行以下对外投资事项:

2022年4月26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旺能环境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旺能环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2年4月26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3.独立性

4.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如下: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会议决议;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2022年4月26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对外投资事项一: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旺能再生”)出资1,000万元设立湖州景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景宝”)。设立后,由湖州景宝负责废旧动力电池业务板块前段废料电池回收,目前已取得营业执照。

对外投资事项二: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欣能”)与自然人林曼琴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汕头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欣能”)。其中浙江欣能出资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自然人林曼琴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设立后,由汕头欣能深入汕头澄海洁源电厂周边的一般工业固废市场,收集固废垃圾,提升经济效益,目前已取得营业执照。

对外投资事项三: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欣能与自然人杜继云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荆州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欣能”)。其中浙江欣能出资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自然人杜继云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设立后,由荆州欣能深入荆州旺能电厂周边的一般工业固废市场,收集固废垃圾,提升经济效益。

对外投资事项四: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欣能与荆州市平家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200万元设立江陵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陵欣能”)。其中浙江欣能出资8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荆州市平家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设立后,由江陵欣能负责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的炉渣综合利用等业务。

对外投资事项五:由全资子公司旺能国际投资控股私人有限责任公司WANGN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 PTE.LTD.(以下简称“旺能国际”)出资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36.76万元)在新加坡设立旺能绿能私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绿能”)。设立后,由旺能绿能进一步拓展越南市场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提升国际市场的市场参与度。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616.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26.74亿元)的0.2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79亿元)的0.50%。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州景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青山路688号-7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徐胜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8、股权结构:浙江旺能再生持股100.00%。

1、公司名称:汕头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元

3、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北湾村柴头员工业区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林曼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8、股权结构:浙江欣能持股70.00%。

1、公司名称:荆州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元

3、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城南开发区拍马村七组82号(自主申报)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杜继云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1、公司名称:江陵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200万元

3、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资市镇平渊村七组1号(自主申报)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刘涛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公司名称:旺能绿能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3、注册地址:新加坡,105塞西尔街#11-00,八角街

4、企业类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5、单一机构识别号码:202201485G

6、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和能源管理的工程设计以及咨询服务。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8、股权结构:旺能国际持股100.00%。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出资设立湖州景宝是公司基于战略整体布局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完善公司新能源锂电材料绿色循环再利用产业链布局,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地实施,不断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2、出资设立汕头欣能、荆州欣能是为做深做强环保产业,拓展一般工业固废,并逐步实现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提升经济效益,扩大公司在固废领域的业务范围,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也有利于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为今后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做好必要准备工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3、出资设立江陵欣能是为了配套解决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炉渣的处理问题,对渣料废弃物进行再生资源利用,对焚烧后的炉渣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通过综合处理,将炉渣变废为宝,以符合国家对垃圾处理可再生的发展方向。

4、出资设立旺能绿能是为了进一步拓展越南市场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同时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但境外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一、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4月26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旺能环境”)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或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相关子公司贷款融资、开立保函、信用证等需求,确保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业务顺利推进,公司拟向部分子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97亿元的担保,具体如下:

1.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额度有效期内签订担保协议的,按照担保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担保义务并对外进行披露。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4.97亿元。

3.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4.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

5.由于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子公司确有担保需求时,可以将表一所列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互相调剂。

表一: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36,792.12万元,净资产为 403,266.15万元,负债总额为833,525.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39%。旺能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 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2,811.33万元,净资产为22,553.05万元,负债总额为100,258.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64%。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3,603.44万元,净资产为3,361.00万元,负债总额为242.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3%。2021年度尚处于建设期,确认BOT项目建造收入,故利润为负数。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 鹿邑县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鹿邑县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19.41万元,净资产为912.50万元,负债总额为6.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75%。2021年度尚处于建设期,确认BOT项目建造收入,故利润为负数。鹿邑县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5. 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400万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6,790.39万元,净资产为35,604.18万元,负债总额为71,186.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66%。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6. 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900万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5,411.04万元,净资产为50,715.02万元,负债总额为84,696.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55%。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五、董事会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25亿元,均为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担保,全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公司拟在上述44.25亿元担保余额基础上,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在2022年度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97亿元的对外担保。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担保额度发生以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79.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79亿元)的147.28%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26.74亿元)的62.51%。

2022年4月26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8,009,009.41元,基于公司当前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2年4月26日最新股本429,493,30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128,847,990.6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母公司报表中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95.12%,超过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中的要求。

公司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89%,低于30%的原因: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在建、筹建项目及其他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而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通过贷款等外部融资渠道筹集资金需要付出较大的融资成本,为了给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通过留存收益筹集发展所需资金是通行和有效方式。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四、其他说明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上述制度中,第1、2、3、8、9、10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芮勇、金来富、王学庚回避表决。

参照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和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2022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7,60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单建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95.5669%。

2.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8万元

3.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

4. 纳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620万元

股权结构: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1.9729%。

5. 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600万元

股权结构: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7.1875%。

6. 湖州美欣达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上述关联企业均系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美欣达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33.26%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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