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学习网

股票入门基础知识和炒股入门知识 - - 股票学习网!

融资理财(融资理财 贵州)

2023-04-18 14:18分类:炒股经验 阅读:

记者 | 胡颖君

距离意见征求稿三个多月后,12月17日,《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出炉。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便于机构做好业务制度、系统建设、产品整改等各项工作准备,《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五个月后施行。

《办法》充分借鉴国内外监管实践,对理财产品流动性管控重点进行了明确与规范。内容共七章45条,分别为总则、治理架构与管理措施、投资交易管理、认购与赎回管理、合作机构管理、监督管理以及附则。

正式稿较与征求稿略有变动。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期间充分吸收采纳合理建议,主要包括:一是按照同类资管产品监管一致性原则,考虑部分理财产品特殊性,在一些条款中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例如,明确面向单一投资者发行的私募理财产品可不受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要求、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管理要求等限制。

二是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性要求。例如,明确巨额赎回规定中计算理财产品总份额的时间基准为前一日终,定期开放周期不低于90天的公募理财产品应当在开放日及开放日前7个工作日内符合高流动性资产比例要求等。

三是对部分表述进行了调整完善。

界面新闻记者对比征求稿和正式稿发现,原意见稿中第四条“理财公司应当建立有效风险隔离机制,防范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传染。理财公司本公司理财产品之间、理财产品与其自有资金之间不得相互进行融资,理财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为理财产品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担保,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式稿已改为“理财公司应当建立有效风险隔离机制,防范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传染。理财公司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和价格公允原则,严格本公司理财产品之间、理财产品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管理,并对相关交易行为实施专门的监控、分析、评估、授权、审批和核查,有效识别、监测、预警和防范各类不正当交易。

“正式稿并未一刀切禁止理财产品互相融资、担保,而是强化了对理财融资担保行为的监督管理,允许在公平交易的前提下进行理财产品融资,无疑给理财公司开了一道口子。”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此前招商证券分析师廖志明曾指出,禁止理财公司产品间融资以及与自有资金的融资行为,或将加大季末理财规模冲存款的难度,也容易导致季末债市波动。

此外,为落实理财公司管理责任,《办法》要求理财公司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和管控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一是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与治理结构,指定部门设立专门岗位、配备充足具备胜任能力的人员负责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

二是承担理财产品投资运作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对该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承担主要责任。

三是理财公司应当指定部门负责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并与投资管理部门保持相对独立。四是理财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第三方合作管理,确保及时充分获取相关信息,满足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

在投资交易管理上,《办法》强调将流动性风险管理贯穿于理财业务运行的全流程。一是理财公司应当在理财产品设计阶段,综合评估投资资产流动性、投资者类型与风险偏好等因素,审慎确定开放式、封闭式等产品运作方式,合理设计认购和赎回安排。

二是理财公司应当持续做好低流动性资产、流动性受限资产和高流动性资产的投资管理,提高资产流动性与产品运作方式的匹配程度。

三是理财公司应当持续监测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审慎评估产品所投资各类资产的估值计价和变现能力,充分考虑声誉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交易对手风险等的可能影响,并提前作出应对安排。

此外,《办法》强化了对理财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理财产品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理财产品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附 :《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南财理财通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5月16日,全市场共发行净值型理财产品90014只。其中,一级(低风险)产品占比1.47%,二级(中低风险)产品占比82.05%,三级(中风险)产品占比14.90%,四级(中高风险)产品占比1.25%,五级(高风险)产品占比0.32%。

投资性质方面,90014只产品中,固定收益类产品占绝对主流,占比92.47%;混合类产品占比6.79%;权益类产品占比0.74%;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占比0.01%。

截至5月15日,理财公司纯固收产品(投资周期3年以上)收益榜中,有6家理财公司的产品上榜,其中杭银理财上榜产品最多,有3只;信银理财、农银理财各有2只。

信银理财“安盈象月月盈三年封闭1号”以7.066%的近6月年化收益率排第一,也是本期收益榜唯一一只近6月年化收益率突破7%的理财产品。

兴银理财“安愉乐享1号”以6.733%的年化收益率排第二。建信理财的“嘉鑫封闭式理财产品2020年第17期”则以6.392%的近6月年化收益率排第三。

从近6月年化波动率来看,波动率最大的纯固收产品为杭银理财"幸福99颐养天年固收类20010期";波动率最小的为青银理财“璀璨人生田园系列2020年007期”,同时该款产品近6月年化收益率在本期排行榜垫底。

“安愉乐享1号”合计投资“非标+债权融资计划”比例一度达73%

本期机警理财日报,课题组重点分析“安愉乐享1号”。“安愉乐享1号”为兴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兴银理财于2020年发行的首款养老型理财产品,期限5年,100%投向固定收益资产,五年内分红不少于三次,属于养老理财试点前理财公司自行推出的养老型理财产品。据该产品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该产品自2020年4月10日成立以来,累计净值增长率为11.4380%,自成立以来的年化收益为5.7904%。

“安愉乐享1号”6.773%的近6月年化收益率在养老理财产品中并不低。据南财理财通数据,在正式施行养老理财试点后发行的含“养老”字眼的18款理财产品中,建信理财一款“固收+”养老产品“安享2022年第1期”近6月年化收益率最高,达8.44%。其余含“养老”字眼的产品近6月年化收益率均未超过6%。

“安愉乐享1号”为一款纯固收理财产品,100%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据该产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2022年3月末,该产品投资于债券、非标资产、现金及存款的比例分别为72.15%、23.69%、4.16%。

对比2021年6月末数据可以发现,“安愉乐享1号”在去年下半年以来至今年一季度末,减少了对非标资产的投资,非标资产的投资比例由2021年6月末的32.30%下降到2022年3月末的23.69%。

从“安愉乐享1号”一季度末的前十大持仓来看,该产品投资债权融资计划的比例不低,前两大持仓均为北金所的债权融资计划,分别为“20鄂金融控股ZR003”、“20贵贵阳城投ZR002”,持仓比例合计达39.06%。资料显示,“20鄂金融控股ZR003” 的发行人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武汉市地方国有企业,“20贵贵阳城投ZR002” 的发行人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贵州地区的城投公司。

事实上,去年下半年以来,该产品一直保持对这两只债权融资计划不低的投资比例,去年6月末合计持仓比例为40.91%。这意味着不短的时间内该产品将大部分资金投向了债权融资计划和非标资产。债权融资计划和非标资产可能流动性不如债券,但收益率可能高于后者。

需要注意的是,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对信用主体不强制要求外部评级,由发行人、投资人及中介机构自行判断风险,这意味着对于发行主体偿债能力及计划本身未来现金流对于应付本息的覆盖没有明确的判定。

作为期限长达5年的“长跑选手”,“安愉乐享1号”不需要配置太多高流动性的利率债、现金等。一季度末,前十大持仓除了上述两只债权融资计划外,剩余8大持仓全部投向了城投债。其中以江苏、江西的城投债居多,以地市级城投债为主,评级以AA+居多,也投了一只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AA级的城投债“20吉安城建MTN001”。

“安愉乐享1号”对城投债颇为偏爱,去年6月末,该产品的前十大持仓除了两只债权融资计划和一只票据外,剩余7大持仓也全部为城投债。并且有部分城投债一直持有,比如“20连云城建MTN001”、“20吉安城建MTN001”、“20上饶国资MTN001”。 部分城投债比如“20渝惠通MTN001B”、“20华通01”、“20邳州润城MTN001”、“19润企投资MTN001”则逐步消失在前十大持仓,被新的城投债所取代。

城投债是由由地方投融资平台发行的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的债券。金融机构热衷投资城投债,源于对城投债具有刚兑信仰,默认将其等同于当地政府发债。但根据2018年最新修正的预算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唯一合法形式,地方国有企业(包括融资平台公司)举借的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地方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此外,城投平台的盈利能力依赖于土地价格的攀升。

在回顾今年一季度操作时,“安愉乐享1号”管理人提到,“考虑到宽信用预期升温和美联储加息的影响,我们在一季度初收益率不断下行至低位阶段,适当调整了组合久期和杠杆。在后续市场的调整中我们判断短期内上行空间有限,因而在2-3月利率反弹时适度增配高性价比券种,赚取了稳定票息收益的同时,资本利得方面亦有收获。”

南财理财通课题组选取5只正在发售的新品供参考。据南财理财通数据显示,建信理财的“安享固收类封闭式养老理财产品2022年第4期”值得关注。该产品为固定收益类的养老型理财产品,运作模式为封闭式净值型,投资周期为1829天,业绩比较基准为5.80%-8.0%,认购期为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3日。

此外,该产品有持有金额限制,单一个人投资者购买的全部养老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不得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赎回规则上,该产品在产品存续期内,除约定特殊情况外不开放赎回,若投资者罹患重大疾病、有购房需求,可提前赎回该产品。

在投资配置层面,投资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为 80%-100%,权益类资产、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比例为 0%-20%。该产品投资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并且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资产可能超过本产品净资产的 50%。

更多内容请下载21财经APP

一直以来,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守护好财产安全和家庭幸福,国家下大力气打击非法集资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干扰经济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经过三年抗疫,新冠疫情逐步缓解,经济社会生活正在逐渐恢复活力,人们交流接触日渐频繁,不法分子也在蠢蠢欲动。在这万象更新、充满希望的时节,华能贵诚信托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擦亮双眼识破骗局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防范非法集资

四种常见典型手法须注意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为了引诱目标受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非法集资人通常会采取多种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手法一:承诺高额回报

编造财富神话、许诺高额回报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手法二:编造虚假项目

非法集资人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打消群众疑虑,骗取社会公众信任。虚假项目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房地产销售、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

★★手法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像资料,比如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的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为其公司实力背书,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手法四:利用亲情或熟人诱骗

前期集资参与人由于获得超高回报,急于向亲友展示投资成果,有些非法集资人利用这种心态,鼓动集资参与人采取此类传销的手法,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好友加入,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非法集资手段翻新

谨防针对特定人群的高发骗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投资意识的提高,非法集资犯罪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尤其是针对特定人群的需求偏好编织骗局。目前,针对中老年人的养老诈骗和针对金融网民的金融创新诈骗案例日渐增多。

★★骗局一:养老诈骗

近年来,随着养老产业的不断升温,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和投资理财需求逐渐增多,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等形式,以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

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以销售“养老产品”为由,以消费返利、商品回购、寄存代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人群体,购买价格虚高或者假冒伪劣的产品,进行非法集资。此类非法集资行为存在高额利息无法兑现、资金安全无法保障、养老需求无法满足的风险,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骗局二:金融创新诈骗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以虚拟货币、区块链、NFT项目为噱头的“金融创新”类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

虚拟货币交易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区块链作为虚拟货币的重要支撑技术,往往被非法集资人利用,作为噱头炒作虚拟货币进行诈骗。NFT作为一种由区块链技术验证的新型数字资产,存在被利用进行洗钱、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的风险。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对新生事物不甚了解的特点,混淆投资概念,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让集资参与人产生“高端科技”“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在集资参与人入局后,不法分子不仅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谋取暴利,还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情形。

华能贵诚信托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没有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许可,以入股、投资、预定等名义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其他投资回报,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吸收资金的,就是非法集资,不能因其以养老产业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公司前景、高额回报等为噱头,就误以为是合法业务,不顾风险进行投资。

参与非法集资后果很严重

损失自负 还可能被追责

 

非法集资人吸收公众资金的最终目的绝不是帮助参与人获得高额回报,他们往往会在吸收一定规模资金后携款潜逃,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这意味着一旦金融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集资参与人将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部分群众不明真相,被非法集资人提供的利益诱导,为非法集资人服务,向他人推销非法集资产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支招如何识骗局

“四看、三思、等一夜”要牢记

 

为了防止广大金融消费者被不法分子编织的骗局冲昏头脑,提高投资理性,有关部门推荐“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金融消费者如有理财需求,应当选择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机会难得、名额有限”等内容。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金融消费者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盲目冒险投资。

三看经营模式。要看有没有实体项目,了解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金融消费者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温馨提示:

华能贵诚信托再次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在投资时擦亮双眼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分辨融资活动是否属于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甚至诈骗行为,依法理性开展金融投资活动,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可积极向公安、司法、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举报。

贵州省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

《贵州省2022年金融服务创新年活动方案》

《贵州省2022年金融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

的通知

在重点工作中提出了十条意见,推动金融服务“量增、价降、面扩、品丰”,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提升全省金融资源总量。力争全年社会融资规模累计新增5200亿元。大力实施“引金入黔”,争取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各金融机构总部继续加大对贵州的资源和政策倾斜,推动新签署一批我省与金融机构总行总部的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地方法人银行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行各类债券;积极引进省外境外各类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建立险资投资项目储备库,推动“基金入黔”,引入合格市场主体发起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

(二)着力提升直接融资占比。大力实施贵州省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制定贵州省2022年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要点。向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争取更多政策倾斜和支持。确保2022年新增5家企业上市。深入挖掘期货市场服务贵州经济发展的效能。持续加强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与兑付工作。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力争全年直接融资累计新增350亿元。

(三)创新推进保险业发展。持续推动贵州惠民保、民生保保障工作。探索推进环责险、首台(套)保险、科技保险、巨灾保险、巨灾指数保险、第三方监理责任保险等特色化保险工作。积极推动普惠型健康保险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和保险机构开发妇女“两癌”、外出务工人员等普惠保险,丰富商业保险产品,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加快农险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扩面、增品、提标”,大力支持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鼓励财产险公司探索开展完全成本保险等险种。

(四)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升级扩容。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2〕3号),推进贵安新区高质量完成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终期评估验收,推动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扩容为贵阳贵安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支持贵阳贵安加快建设西部绿色金融中心。探索开展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和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研究建立生态产品交易中心。研究制定贵州省绿色金融项目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绿色金融助推乡村振兴行动。探索开展贵州省十佳绿色金融案例和十大绿色金融产品评选。

(五)推动普惠金融改革创新深化延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并实施贵州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指导意见。争取毕节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尽快获批,并细化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细落实。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深化普惠金融措施服务乡村振兴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和贷款期限管理;完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与“7+4”类地方金融组织合作开展普惠金融创新。

(六)大力发展科技金融。鼓励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经营收益权质押等质押融资服务。积极发挥政府创业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引进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纳入上市企业后备库,推动科创企业登录科创板、创业板。依托“贵州金融云”建设,打造综合金融服务、地方金融监管、金融风险监测、金融统计分析为一体,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服务+监管”智慧金融平台。加快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和宣传培训,推进科技金融相关政策或产品上架平台,推动科技型企业上线贵州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进行融资。

(七)常态化开展政金企融资对接。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政金企融资对接机制的作用。强化银企对接名单推送,将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等十大工业产业企业、优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等纳入重点推送企业名单,继续向行业主管部门收集名单并推送给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名单内企业的对接成功率和融资规模。分级建立工作台账,按季通报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好融资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对接成功率、项目落地率、资金到位率。

(八)提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农信社改革。积极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打造地方绿色银行、挂牌上市、设立理财子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扩股,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和服务本地发展的能力。

(九)提升地方金融组织服务效能。督促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贯彻落实《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充分发挥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作用,恢复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合作。鼓励、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依法合规向金融机构融资。设立一家绿色交易机构,探索推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等市场化交易。加强对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监管指导。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四化”及“专精特新”、科创等特色板块,优化股权融资、登记托管和综合金融服务功能。

(十)推动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落实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等措施,督促银行机构通过加强负债端成本管理、强化线上服务、精准识别风险、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合理确定资产端利率等措施,提供更多低成本资金,不断让利实体经济。

https://www.haobaihe.com

上一篇:对冲成本 贴水(对冲成本是什么)

下一篇:跟风系数指标(散户跟风系数的作用)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