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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指标流转(土地指标)

2023-04-04 00:34分类:分时图 阅读:

“这块地我都种了这么多年了,你们凭啥说收就收?”“我不管,想收我的地,就得给我赔偿金......”

张林镇楚营村村委院内,一群人围着村干部争吵不休…

近日,张林镇司法所所长孟凡勇入村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在楚营村委院内,遇到了一群争吵不休的人,为了土地流转急红了眼。

原来,这是一桩历史性土地纠纷问题。楚营村的12组13组14组,在生产队时均摊土地15亩建窑场,后因经济制度发生变化,土地荒芜,被几户群众占为己有耕种。现该村需对该地统一合理利用,支持张林镇区域化种植烟叶,群众因对集体用地政策的不理解,对该村土地流转工作一直有较大抵触心理,认为土地属个人开荒地,村集体没有理由收回流转,为此,村委调解委员会多次开展调解工作,均无果而终。

为了妥善化解矛盾、提高工作效率,孟所长在摸底了解后,对私自占用耕地的几名群众进行了耐心的法律讲解和劝说。土地流转是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同时土地流转要签订流转合同,受法律保护。本人若未取得土地承包权,占为己有是违法行为。

在孟所长的耐心调解下,9月18日,几户群众终于同意将无取得承包权私自种植的窑场地交给集体,并当场达成协议,同时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表示同意土地流转,以后一定多学习法律知识,跟上时代的步伐。

一场持续多年的土地权属纠纷终于得到了化解,该村土地集体流转顺利进展,园满完成镇分配的区域化种植土地流转指标。

11月23日,佛山南海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攻坚战迎来一周年。

这一年,南海剑指低效建设用地,通过用地腾退实现复垦复绿,为重点民生、产业项目落地储备连片用地。

这一年,南海以村级工业园拆除改造为重要突破口,大刀阔斧推进改革,加快建设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下称“实验区”)。

这一年,南海先后出台50多份创新政策,在全省首推“三券”制度,构建起“1+3+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体系,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保驾护航。

至今,南海已完成村级工业园拆除改造9276亩、村级工业园综合整治3.88万亩、连片产业用地整备5819亩、产业保障房建设104.6万平方米、低效建设用地腾退并复垦复绿2373.9亩、新增耕地及垦造水田2148亩、集约农用地1.13万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南海探索”正加快走向纵深。

向低效、零散、碎片化土地“宣战”这一年,南海做对了什么?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南海如何力促区域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当前,南海正加快建设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容铸华 摄

从“项目等地”到“地等项目”

为产业升级招商引资提供土地保障

11月7日,佛北战新产业园起步区——狮山新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以100%的同意率通过表决,284亩土地征收以及约42.8亩的整合置换表决方案获得村民认可。

11月10日,狮山镇大榄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约60亩旧厂房现场开拆。以此为起点,面积约3000亩的狮山大榄佛陶高端制造装备综合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加速推进。

随着多个项目按下快进键,南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攻坚步伐提速。在拆除改造的土地上,一批重点项目即将拔地而起,成为挺起南海产业经济发展脊梁的重要力量。

自2021年11月23日打响“第一炮”以来,南海向低效土地宣战,在全区七个镇街迅速掀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浪潮。今年1月18日,南海获批成为广东省唯一以县域为实施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更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走向纵深,落到实处。

随后,以实验区建设为牵引,以实现产业、城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空间“四集中”为目标,以“全空间”“全部门”“全要素”和“全周期”整治为理念,南海聚焦破解土地利用碎片化问题,全面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南海深谙土地之于项目发展的重要性。目前,桂城平洲工业园、九江临港国际产业社区、西樵新田村改项目、丹灶联泰生命电子产业园、狮山佛北战新产业园起步区、大沥沥北湖马工业区及里水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正在加快整备。

上述种种也释放了南海深入推动“项目等地”向“地等项目”转变,把土地真正交到实业家手里的发展信号。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重要抓手,南海正着力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质项目招商引资提供充足的土地要素、空间保障。

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重要抓手,南海正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图为西樵何氏美丽渔场项目。通讯员供图 受访者供图

数据显示,截至11月中旬,南海今年累计供应产业用地76宗,面积约4644亩。以佛山盛世腾飞智造产业项目为例,该项目位于大沥湖马工业区,于今年11月中旬举行动工仪式。这也是佛山首个通过“毛地”入市政策,实现村级工业园连片开发改造的“工改工”项目。

随着低效零散建设用地的加快腾挪,整备出来的连片用地,为重点项目落地投产打开了全新的发展空间。在腾出的土地上,南海正加快迈入产业、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构建“1+3+4”政策体系

让土地可用好用能支配

深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南海突破现有瓶颈,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

改革开放以来,南海“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开始了县域经济发展的南海探索,并一举跻身广东“四小虎”。但与此同时,由于过往缺乏统筹规划,土地利用相对粗放,目前南海土地开发强度已超50%,村级工业园低效零散分布,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星罗棋布”。

土地碎片化问题突出,成为制约南海下阶段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此,南海更需紧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机遇,借力存量土地开启“二次创业”,对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来一次革命性的大整治、大腾挪、大归并,规划好、整理好、统筹好、利用好全区土地资源,让土地可用、好用、能支配。

为有效实现对低效建设用地的腾挪归并,南海探索构建“1+3+4”政策体系。其中,“1”是指一份试点工作方案,“3”是指“三券”核心制度,“4”是指四类配套政策。今年9月16日,南海举办首场地券指标拍卖会,标志着南海地券指标跨镇街公开交易全面落地,更加高效的土地腾挪、指标流转格局正在加速形成。一个月后,在区级政策框架下,里水出台了首份镇级地券、房券实施细则。

目前,在纳入制定清单的40份政策中,“三券”指导意见及地券、房券、绿券实施暂行办法,区域平衡协调发展指导意见,金融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指引等30份文件已出台;“三旧”微改造项目管理实施指引等2份文件即将印发;市场化运作指导意见等4份文件已完成征求意见并修订完善中;工业用地增改平衡方案等4份文件正加紧起草。

桂城半月岛生态公园。通讯员供图

不仅如此,南海还“大手笔”设立区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专项扶持资金150亿元;各镇街落实各类全域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60亿元;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筹措资金约50亿元。

来自南海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南海农商行授信支持南海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含都市型产业载体项目)累计60个,授信金额合计184.46亿元,累计发放104.65亿元。同时,南海正积极申报专项债资金,计划申请发行专项债券融资超过310亿元,以财政资金投入及专项债发行激活社会资本参与动能,加快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联手社会资本争取更多资源

推动土地整治与多元要素跨界融合

随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高效推进,在相对充足的土地要素保障基础上,一批大项目纷至沓来。

今年以来,虎牙总部项目、深圳科技园佛山科创园(一期)项目等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在南海相继开工;徐工建机广东基地项目(一期)、中海万泰海洋石油项目等一批重点产业项目相继投产。截至10月底,南海共有46个超亿元制造业项目开工,完成投资31.44亿元,开工数量排名全市第一;投产项目22个,完成年度计划投资占比111%,排名全市第一。

在这背后,是南海针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做好土地征收、项目落户服务等工作的具体体现。除了明确由区统筹对接谈判,制定相关落户方案外,南海还同步建立并联审批工作专班工作例会制度、重大项目挂牌督办机制,为重大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

南海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南海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政策便民利企水平。比如,主动加强与省、市层面对接,争取将拆旧复垦立项及验收、“工改工”及“旧村改造”项目的“集转国”审批等有利于加快项目推进的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区级实施。

同时,南海将积极争取省、市对试点建设多维度、多要素、多样化的扶持政策,如对整治项目给予用地规模及指标周转使用支持;允许灵活运用拆旧地块形成的指标规模腾挪到建新项目;创新探索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分离管理、增减挂钩指标拆分使用、建立区级规模台账管理等,进一步强化用地要素保障,赋能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按照计划,南海还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加快申报专项债资金、建立城市更新基金、强化国资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为项目实施提供长效化资金支持,并探索运用“项目整治方案+政策包”方式挂牌引入社会资本。

值得一提的是,结合南海产业地图、招商地图以及各镇街产业特点,南海还将进一步抢抓“两高四新”重大项目,实现龙头项目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针对本土企业对补贴要求少、投资见效快等特点,注重统筹市外招商引资和市内企业增资,为本土优质企业增资扩产保留一定比例出让土地。

未来,南海还将重点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产业、文旅、基础设施建设等多元要素跨界融合,打造“土地整治+现代农业示范”“土地整治+农文旅融合”“土地整治+乡村振兴”等模式,为全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破解土地碎片化问题提供更多有益探索。

【南方日报记者】李欣

【通讯员】南海区整治办

【作者】 李欣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记者 王琳

近日,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2022年度土地指标跟着项目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分别从计划指标核算规则、计划指标配置办法、建立挖潜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五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和要求。在建立挖潜激励机制方面,市级统筹2000—2500亩指标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激励性奖励。主要对耕地保护、耕地进出平衡、违法占用耕地“双清零”、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省级重大重点项目要素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激励性奖励。

市级重点产业项目由县级指标优先保障用地

计划指标配置办法分为国家指标、省级统筹指标、市级统筹指标和县级统筹指标四个方面。

国家指标包括,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国家军事设施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及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以及符合“一户一宅”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自然资源部统一配置用地指标。纳入国家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需按项目单独组卷报批。

省级统筹指标包括,完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2022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84号)确定的处置任务,按核算规则所核补的用地指标,由省级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保障省政府公布的省重大项目清单中未纳入国家重点保障的实施类项目、省重点外资项目及其他省委、省政府确定支持的重大项目的生产性用地;以及落实土地资源配置与管理绩效挂钩要求,安排相关考核激励事项。对未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达处置任务的,相应形成的省级统筹指标缺口先行从相关市县级指标中补齐。

市级统筹指标包括,完成《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2022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确定的处置任务,扣除省统筹部分后,由市级按照50%的标准统筹使用。指标优先保障未纳入国家和省级指标保障范畴的省级重大重点项目、市级重点社会民生项目及其他市委市政府确定支持的重点项目用地,以及安排相关市级考核激励事项。市级重点产业项目原则上由县级指标优先保障用地,确有不足的根据市级统筹指标结余情况给予补充。对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多、“十强”产业用地需求大、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好的县(市、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予以支持。

县级统筹指标包括,扣除省、市统筹部分后剩余的计划指标以及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产生的挖潜指标,由县级自主安排使用。指标保障的项目包括:不属于国家、省、市指标保障范围的其他项目,其中优先保障市级重点项目用地,安排至少5%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市级统筹2000—2500亩指标对年度重点工作实施奖励

《细则》明确了计划指标核算规则,实行增存挂钩,依据当年存量土地处置规模核算配置计划指标。具体核算方法是:2019年1月1日前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量的50%核算;2019年1月1日以来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量的30%核算;对闲置土地,按照实际处置量的50%核算。省厅下达考核任务的核算指标由省级统筹,市局下达考核任务的核算指标市级统筹50%,其余核算指标县级自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必须符合自然资源部认定的标准,否则不予认定和核算计划指标。

《细则》还建立了挖潜激励机制。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新增计划指标奖励事项和规则的有关规定,奖励地级市的指标由市级统筹安排使用,奖励县(市、区)的指标由县级统筹安排使用。同时,市级统筹2000—2500亩指标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激励性奖励。主要对耕地保护、耕地进出平衡、违法占用耕地“双清零”、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省级重大重点项目要素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激励性奖励。其中省级重大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奖励按照批复的省重重大和省重点项目新增用地面积的5%奖励,实施随批随奖随用;耕地保护、耕地进出平衡、违法占用耕地“双清零”、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奖励,依据截止到10月底的工作考核数据单独印发奖励名单。

各县(市、区)根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年度和使用时序安排,年初即可申请预支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原则上动态预支数量不超过全年市县指标预测值的计划指标,防止超规模配置指标。对已完成用地预审、立项、初步设计等手续,且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的项目,应优先保障用地,防止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人民网北京2月2日电 (朱江)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精神,近日,自然资源部研究制定了《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实行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

《办法》明确,自然资源部将依据奖励名单,按照每个市(地、州、盟)奖励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或每个县(市、区、旗)奖励2500亩的标准,在编制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将奖励的计划指标单独列出,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并下达到各省(区、市)。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奖励的用地计划指标单独下达到受奖励的市(地、州、盟)或县(市、区、旗)。奖励的用地计划要优先用于基础设施、社会民生和新兴产业等建设,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

《办法》明确了四个标准。一是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显著,优先考虑受到国务院大督查表扬的地区。二是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好,用地指标使用方向和结构合理且用地需求量较大的地区。三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好,且批后供地率高、闲置土地少的地区。四是土地利用秩序良好。除国家和省级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市(地、州、盟)一个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低于500亩、县(市、区、旗)一个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低于100亩,未被自然资源部或省级人民政府约谈或启动问责,未发生被自然资源部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立案、挂牌督办案件。

《办法》指出,首先是确定奖励省份范围。自然资源部在每年年初,按照奖励条件,从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进度、用途结构、利用效益、存量挖潜以及协调匹配程度五方面,对各省(区、市)上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将前10名的省(区、市)纳入奖励范围,并在系统内进行公示。然后,确定奖励市县名单,纳入奖励范围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奖励条件评选1个市(地、州、盟)或2个县(市、区、旗)作为奖励地区,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将推荐名单和推荐理由报自然资源部。最后,自然资源部对奖励单位进行审核,并在系统内进行公示,期满后将奖励名单报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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