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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什么意思(干股)

2023-07-31 13:25分类:震荡行情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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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干股”引发的争议屡见不鲜,法律上对干股的讨论也日渐增多。

  “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中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即使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公司法中没有干股的概念,所以一般是老板帮员工缴纳出资义务,再将股份送给员工。

父母照看孩子,很用心,而让保姆照顾孩子,为什么父母不放心吗?为什么呢?谁的孩子谁操心。我的结论:有恒产者有恒心。这个企业是老板自己的还是和员工共有的?产权决定员工在企业里所起的角色,员工是打工者、被雇佣者还是企业的主人、股东,地位不一样,员工动力也不一样。谁的企业谁操心,你的企业又是谁的呢?

考核标准:考核一般不要超过三个(根据你需要的条件去设定考核条件,不宜过多)。

(4)信息干股,公司或者股东无偿送给为公司提供经营信息的人股份

在技术股的分配问题上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干股是股权的一种;

2、干股是协议取得,而非出资取得;

3、干股具有赠与的性质;

4、干股的地位要受到赠予协议的制约。

1、登记在工商档案中的干股股东;

2、没有工商登记的隐名股东。

1、干股既可以是全体或部分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

2、干股既可以在创设时取得,也可以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

3、干股可能是附条件股权赠与,也可能是未附条件的股权赠与。

4、干股的取得既可能是因为个人的技能或者经营才能而取得,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取得。

三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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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具有如下特点:

刘会宇: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论处。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受贿孳息处理。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本案中,董立新收受周某给予的价值860万元的500万股公司股权,但是该股权没有发生股权转让登记,也没有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其他股东证言等有力证据证明股权发生了实际转让,同时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董立新也未参与分红。虽然该案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登记转让、实际转让或者参与分红的情形,但是行贿人和受贿人均有犯罪故意。董立新利用职务便利为周某谋利后,与其口头约定收受股权贿赂,之所以未办理转让登记,是因为即便不办理转让登记,董立新也可以对该股权有相当的控制力。董立新供述、行贿人周某证言证实,董立新曾对周某说过“你还能逃出我的手掌心吗”,这也充分印证董立新拒绝与周某签股权转让书面协议,是基于其对股权有掌控能力,此行为符合受贿罪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同时,国家工作人员已经着手实施干股受贿行为,由于对所控制的股权没有实际获取对价款等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

授课方式

对接受“干股”激励的高管来说,在拿到干股时签的“赠股协议”或者只是口头协议,其中有着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由于“干股”相对于直接给付现金的方式更为隐秘,且收益更为持久,因此用“干股”行贿谋取利益已经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类型行贿受贿的方式,也是《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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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员工干股,公司无偿送给公司员工的股份

事业合伙人的概念影响越来越多人的观念,更多的人愿意把企业做成平台,让更多有能力的人在这个平台上共同创造成果。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共同创业而不仅仅是给别人打工。中国人有老板情结,宁为鸡头不为凤尾,每个人都想在平台上体现自己的价值。

风险:虚拟股权操作方便,只要拟定一个内部协议就可以了,也不会影响股权结构,也无需考虑激励股票的来源问题,但由于企业用于激励的现金支出较大,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毕竟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保证持续的高增长和高利润。

因此,在中国公司中并无“干股”,也就谈不上以干股作抵押。如果是以无形资产出资的股份,你应当查看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其名下的股份份额就是其依法可以抵押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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